提議者 MotoV3688
已附議45 (時間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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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車牌都只能申請新牌號碼,不能舊牌號碼保留,轉用到新車上
而在日常生活上,一般人到停車場找車時都是先看車外型>顏色>車牌號碼(或防盜器亮的燈)
一般汽機車的車主,大多都只記得行照上自己的名子,地址,車牌號碼,車廠牌,車排氣量,車色.其它的也都沒在記
除了特殊用途或設備的車,車主才會去記特殊在哪
警察攔檢核對資料的重點也都是看車牌號碼,車廠牌,車色,引擎號碼,車身號碼
就這幾項檢查已經可以知道這部車是否為行照上登記的車或懸掛假車牌
而且警察用的小電腦能看到的資料都比一般人還詳細
既然車主大多都只記車牌號碼,
而警察攔檢查驗也都有電腦資料輔助
監理站變更行照,也只有改電腦上的資料,其他的資料審查都沒變
就算車牌有毀損無法辨識,重新製作"舊車牌號碼"的新車牌,在技術上也早就不是高難度或高成本
那為什麼車牌號碼不能換車不換牌?
建議:
希望車牌號碼能在舊汽機車輛報廢後先辦理停用,由車主保留
保留至下一部汽機車再次使用
但是在停用前要繳清所有欠款,
停用車牌期間每年需繳"保留費"就能繼續保留
停用車牌期間違法使用該車牌號碼,會有罰則
再次掛牌時只要申請啟用這車牌(如果有欠繳"保留費"啟用前也要繳清)
單獨只有車牌號碼也能過戶
要是車牌有毀損無法辨識,要向監理站申請製作"舊車牌號碼"的新車牌,費用車主出
製作"舊車牌號碼"的新車牌時,可以增加防偽技術或新的辨識技術
利益:
影響:
一般車主也不用因為換車,還要記新的車牌號碼
警察只需辨識防偽記號(如二維條碼)能更快查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