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王
已附議12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88個附議
應暫緩實施“2030市區公車全面電動化”的政策,因目前台灣的電動公車尚未達穩定、成熟的階段,且現今電動公車的購車成本對客運業者來說是一大負擔(目前一輛柴油低地板公車約500~600萬元,一輛電動低地板公車“平均”1200萬元)。而目前歐洲(VOLVO)、韓國(DAEWOO)、日本(HINO)…等先進的柴油公車製造商,仍未將全電動公車引進台灣販售,這代表電動公車的電池、續航力、妥善率…等問題仍有待解決,且目前台灣現有電動公車製造商的母公司【比亞迪(BYD)、申沃(SUNWIN)、金旅、金龍…】幾乎都是設立在中國大陸地區,此問題仍有待討論。行政院不應該一昧的為了要解決空氣污染的問題,而製造出另外一個問題且要讓客運業者去解決,部分市區公車路線雖然名義上是屬“市區公車”,但行駛的地區卻較為偏遠甚至大部分行駛山路,進而讓客運業者及地方政府不敢將公路客運的路線變成市區公車(例如:新營客運7407、7408、7410),只因為路線不適合使用電動巴士行駛,一方面讓路線沿線的民眾無法享有市區公車的優惠,另一方面也無法有效提升民眾使用大眾運輸的意願。使用電動公車營運必然是未來的趨勢,但不應該將時間設限於2030年,而是應等到時機、電動公車的技術純熟、成本降低後,客運業者必會自然使用電動公車來營運,也希望行政院能顧及全面性的問題,並非所有市區公車皆適合使用電動公車來行駛。
1.避免因盲目的實行政策而對客運業者所造成的龐大負擔、成本。
2.避免增加目前夏季電量較為不足所造成的問題。
3.以柴油公車為主,電動公車為輔應是現階段最適合的施行方式。
4.減少因目前電動公車妥善率仍不如柴油公車,而導致車輛可能無法發車,甚至在路上營運時故障的問題。
5.避免因電動公車成本過高,進而影響客運業者汰換車輛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