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順風順水
檢核未通過
1.受夠了,許多人拿著我國國民的幌子,給自己牟利,卻傷害我國國民感情,我覺得國民與國家,可比擬為情侶或配偶,既然已變心,為大家好,就該理性的分手、離婚,去找你的小三國,別再和原配國糾纏不清,給你一張分手信、離婚協議書,送你自由,大家好聚好散,我眼不見、心不煩,你成功讓小三上位,小三得到到名分,大家都好。
2.相關細節、審核標準,可以請主管機關研擬,我也不是說,每個情侶、配偶都該休了偷腥者,但是如果都公開對小三示愛了,我想這感情早回不去了,就別浪費大家時間去挽回了。
3.之後,他們若知道情人還是老的好,要求回復國籍、戶籍,還要經主管機關審查獲准後,才能回復,畢竟好馬不吃回頭草,對他先前偷腥的行為,不能輕易原諒或復合。
4.回復國籍、戶籍的規定也煩請主管機關研擬。
1.給本國少點如包袱般的人口。
2.可能會少點稅收,不過他們在國外賺錢,本國本來就不容易課到稅,其實也沒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