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須0個附議
已附議:5110
附議期限倒數
時間已截止
提議階段
2021-01-18
已完成提案
檢核階段
2021-01-19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附議階段
通過
2021-02-26回應階段
台鐵與高鐵目前規定能攜帶的寵物為
犬、貓、龜、兔、魚蝦類等寵物,
讓許多想帶天竺鼠出外遊玩或返鄉團聚的飼主十分傷腦筋,
往往只能請親友代為照顧或送到旅館寄宿。
天竺鼠生性乖巧不躁動,
若不受到驚嚇並不會發出太大聲音影響他人;
因為體型較大,只要籠子關好就不會有逃脫的可能性。
天竺鼠的習性與兔子更為相近,
且在生物學分類是屬於豚鼠,和一般常見的鼠不同,
對鼠有偏見的民眾或許認為所有鼠類易帶有病毒,
但比起整天在室外活動的人類,
長時間待在家中的天竺鼠得到病毒的機率其實很低,
且天竺鼠幾乎沒有主動攻擊人類案例,
對旅客來說並無危險性,
希望雙鐵可以重新評估天竺鼠上台鐵高鐵的可能性。
回應日期
2021-04-26
回應機關
交通部
納入研議
1、依鐵路運送規則第23條第1項規定:「旅客不得將危險物品、靈柩、屍體、未經鐵路機構許可之動物及對旅客、鐵路有危害或騷擾之虞之物品攜入車內。但警犬、導盲犬及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所帶同之導盲幼犬,不在此限。」同規則第73條第1項規定:「鐵路機構應依本規則規定訂定旅客、包裹及貨物運送契約,報請交通部備查後公告實施;變更時亦同。」,合先敘明。
2、有關鐵路列車旅客攜帶物品,除危險品禁止攜入外,其餘物品得由鐵路機構綜合考量車廂空間、安全及公共衛生、其他旅客權益等,於其旅客運送契約為相關規定。
本部已責請臺鐵局及鐵道局督導台灣高鐵公司綜合考量車廂空間、安全與公共衛生、其他旅客權益等併為檢討研議,倘有涉及各該旅客運送契約修正,再依鐵路運送規則第73條規定報請本部備查後公告實施。
納入研議
本部已責請臺鐵局及鐵道局督導台灣高鐵公司綜合考量車廂空間、安全與公共衛生、其他旅客權益等併為檢討研議,倘有涉及各該旅客運送契約修正,再依鐵路運送規則第73條規定報請本部備查後公告實施。
回應日期
2021-03-10
回應機關
交通部
感謝提案人RONEY小姐及所有關注此議題的網友,本部已收到各位的連署,以下初步說明本案進展進度及本部依據「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後續回應之辦理時程規劃如下:
一、問題釐清:已於110年3月4日聯繫提案人瞭解提案關注重點。
二、正式回應:提案訴求涉及本部臺鐵局與鐵道局(高鐵部分),俟權責機關研析結果,將於110年4月26日前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正式回應本項議題。
將於110年4月26日前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正式回應時說明。
將於110年4月26日前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正式回應時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