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建議修改總統選舉罷免法

提議者 Huey-her Chang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7-05-02
檢核不通過
2017-05-05
建議修改總統選舉罷免法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建議總統罷免之規定,由原先的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提出後,立法院應為罷免案成立之宣告。
比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為提出門檻為1%,連署門檻10%,罷免通過門檻,改為同意票大於總選舉人的四分之一。

利益與影響

利大於弊。避免總統選上後由他完四年。

0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