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牛
檢核未通過
媒體養了一票網路搜尋工,常出現一堆網路論壇人家聊天的文章,變成一篇新聞。
既沒求證,也沒後續追蹤...
婆婆怎樣
公公怎樣
老公怎樣
老婆怎樣
男友怎樣
女友怎樣
就這樣轉貼....毫無意義
還有成天去追名人,和誰出遊和誰跑旅館,誰劈腿誰,誰出軌誰。
吃飽撐著一來妨礙他人人生自由,二來對我們百姓毫無意義
還有曾經看過網路上他人抱怨的文章,被媒體轉過去以後加油添醋一堆內容根本不是當初作者所撰寫的文章..只是把內容可看性增加
然後新聞台整點新聞同篇重複撥放也沒更新內容,對民眾沒啥意義雞毛蒜皮小事連續報導三天都可以
根本浪費社會資源版面報導這些對人民無意義的新聞
應該立法
新聞內容無公共利害關係者,無後續追蹤驗證的網路文章,禁止變成一篇新聞
禁止新聞內容加油添醋增加一堆非事實的內容增加可看性
禁止xx和誰交往、上旅館、xx劈腿諸此之類妨礙他人秘密,又對百姓毫物意義的八卦新聞內容
限制媒體報導的整點重複性,重點新聞早中晚一次就好(除非重要到有更新插播),否則應該讓新聞更多樣化
最好每則新聞罰款都是百萬起跳,視媒體內容影響度能到千萬以上。
導正這偏差的媒體方向
把媒體版面還給民眾能得到真正有意義的時事,大家想看的是有意義的新聞,不是八卦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