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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菸酒管理法》第三十條,開放網路賣酒,但是網路買酒時必須符合這兩個條件中的至少一個

提議者 凜沁夜羽

已附議8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92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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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5-02-03
檢核
2025-02-04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5-04-05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目前,世界上多數的先進國家,都有開放網路賣酒,台灣是極少數沒有宗教因素而未開放網購酒類商品的國家,而且,如果是用信用卡或網銀轉帳等方式支付,或者用實體身份證或健保卡或駕照驗證身份購買,就可以證明購買者為成年人,因為未成年人不可能會有信用卡或網路銀行帳戶,所以建議台灣也要開放網路賣酒

但是,網路買酒時必須符合這兩個條件中的至少一個(以避免讓未成年人買到):

1. 「使用信用卡或網銀轉帳等方式支付」

2. 「使用實體身份證或健保卡或駕照驗證身份購買(需有網路插卡機)」

意思是說,你在網路上買酒時,可以選擇使用信用卡或網銀轉帳等方式支付而不用實體身份證或健保卡或駕照來驗證身份,也可以選擇使用實體身份證或健保卡或駕照來驗證身份購買而使用超商繳費來購買,但是,你不可以又不用實體身份證或健保卡或駕照來驗證身份又要用超商繳費,因為這樣就有可能會讓未成年人買到了,但是未成年人不可能會有信用卡或網路銀行帳戶,而實體身份證或健保卡或駕照實名認證也能夠確定是成年人,禁止網路賣酒是因為怕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身份買酒,但是如果只能這樣購買,未成年人就沒辦法冒用成年人了啊

利益與影響

讓成年人的消費權利不會因為未成年人而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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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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