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陳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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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性侵累犯進行化學去勢,終生戴GPS監控裝置,以降低再犯率。
近期性侵累犯新聞事件越來越多,從去年底獲判無期徒刑的李允然,到今年初的林嘉彥事件,在在都彰顯法律已被無限上綱。
利用犯罪者親情或精神疾病等,來脫逃罪行,獲判無期徒刑,數年之後獲假釋,再次累犯,難道我們想變成第二個印度?
若是死刑爭議點在於是否能降低犯罪率,那麼為何無法「化學去勢」與「終生戴GPS監控裝置」?國外雖仍有性侵事件,但因為化學去勢,以致性侵累犯率低,有明確事實,為何不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