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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禁止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的老師在因天然災害而放假時強迫學生線上上課

提議者 金色的冬天

已附議31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69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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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4-10-31
檢核
2024-11-01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4-12-31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前言

當因天然災害而放假時,即代表天災影響程度劇烈,因而停止教師和學生上課。但因線上上課因疫情而被發明出來,線上上課陸續成為老師因進度上不完而加課的工具,甚至用點名和記曠課的方式變向強迫學生線上上課,我認為這是十分不妥的。

應禁止的原因

因天災而放假是不可預測的,如要線上上課,得在每個學生家中都不受災害影響,並且皆擁有設備、網路訊號,才能保障學生的受教權。既然颱風假為臨時的假,在不能保證學生住所無受損且擁有設備及網路訊號的情況下,我認為因教師進度上不完而強迫學生上課的行為,不僅可能有損學生的受教權,還可能導致學生得為了不被記曠課以、被扣平常成績以及不影響自身的學習權而被迫在天災的威脅中上課,設備狀況不好或是網路訊號因天災而有所受損也會影響線上上課品質,我認為對學生來說,冒著生命危險上課也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情。

我的看法

因現在的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僅規範因天然災害發布停止上班上課時,各機關、學校對員工之出勤處理,以停班(課)登記,卻未有相關法律規範不得在線上上課時給予學生曠課記錄和對成績有所異動。我認為老師可以透過錄影、提供書面資料等補充的方式給予學生進度上的內容;若真的想要透過線上上課的方式給予學生更完善的教學內容,我認為也不能以點名等方式給予學生曠課登記或是去影響學生的成績,同時,也要將上課內容錄影並提供給未於線上上課出席的學生以保障他們也擁有學習權。最後,我希望能立法禁止「因沒有於線上上課出席而被記曠課或是被扣平時成績」的現象,畢竟因天然災害而產生的假期,每位學生的家庭狀況或是家園狀況並不保證能即時擁有線上上課的設備或是有一個能線上上課的環境;同時,若有線上上課,我認為也能立法使老師給予未出席的學生線上上課課程的錄影檔案,使學生有在其他時間可以享有同等的學習權。

利益與影響

1.學生可以不用為了不被記曠課或為了成績而被迫線上上課

2.學生可以減少未參與線上上課而產生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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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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