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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網路股票詐騙

提議者 阿尼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網路詐騙手法變化無窮,可分管治單位有金管會,證交所,銀行局,數位發展部,其中近期盛行透過網路平台誘使投資人點閱,並以股票系統買賣及期貨等金額筆數損失最為大宗,分4個面向防制:

1.法規:源頭管理,2.網路警察深入追查,3.管制辦法,網路詐騙圖示等各種宣導。

 1.法規:app開發者及股票資訊不法關聯使用維護管理者,協助犯罪,視為同罪,訂定刑責。 同謀若主動舉報可請罪易科罰金,減少刑責。 

2.網路警察及檢調單位,受制於法規正當性,無法深入追查,無法作為舉證項目,則可考慮網路追查需深入找到幕後黑手,多管齊下,不限於現場直接抓到交易嫌疑犯人為主。

3.管制辦法

A.金管會:要求交易對象需留電話,確認是本人同意開戶。

B.證交所使用股票公開資訊的證券商需認證,且有防僞標章辨識,認證後主動稽查是否有寄生詐騙人員,尋獲可得獎金。 

C.數位發展部可要求各大網路平台於頁面標題公告黑名單,教導辨識詐騙行為,防制詐騙手法。 

D.app開發者及股票資訊維護管理者需列名冊認證,受證交所管制。

利益與影響

  1. 台灣相當盛行股票投資,網路公開教學買賣股票誘使詐騙,10個家庭有9個家庭有在買賣股票,投資金額等級非同小可,建議盡快納入管制,否則一般家庭不慎受騙生計將受影響,網路公開教學買賣股票誘使詐騙,手法千變萬化,不能等閒視之。 
  2. 一生積蓄付出流水,司法不改革司法瀆職,縱容網路幕後者逍遙法外,影響甚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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