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阿比逼
檢核未通過
保全人員因不具備執法權 指揮交通就違法 同理可證!!
一般民眾沒有公權力也不應該具有執法權!!檢舉交通違規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SZVigZGSm0
這就是同樣邏輯的東西!!!
憑什麼身分換成一般民眾 就具備執法權可以到處檢舉
甚至可以無限上綱!!一個人就檢舉上千件!!
建議政府應設定單一身分證號下可檢舉上限次數(一個月不得超過五件)
因為路上真的難免碰到幾個三寶 難免 難免 難免
不應該放任檢舉達人如此無限上綱!!
並且開放檢舉獎金 甚至檢舉高速公路之違規(尤其是烏龜車) 獎金應加倍加碼!!
這種的路上真的太多了!!甚至都喜歡龜在內線車道!!
保全人員因不具備執法權 指揮交通就違法 同理可證!!
一般民眾沒有公權力也不應該具有執法權!!檢舉交通違規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SZVigZGSm0
這就是同樣邏輯的東西!!!
憑什麼身分換成一般民眾 就具備執法權可以到處檢舉
甚至可以無限上綱!!一個人就檢舉上千件!!
建議政府應設定單一身分證號下可檢舉上限次數(一個月不得超過五件)
因為路上真的難免碰到幾個三寶 難免 難免 難免
不應該放任檢舉達人如此無限上綱!!
並且開放檢舉獎金 甚至檢舉高速公路之違規(尤其是烏龜車) 獎金應加倍加碼!!
這種的路上真的太多了!!甚至都喜歡龜在內線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