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保全人員因不具備執法權 指揮交通就違法 同理可證!!一般民眾沒有公權力也不應該具有執法權!!檢舉交通

提議者 阿比逼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0-01-26
檢核不通過
2020-01-30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保全人員因不具備執法權 指揮交通就違法 同理可證!!

一般民眾沒有公權力也不應該具有執法權!!檢舉交通違規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SZVigZGSm0

這就是同樣邏輯的東西!!!

憑什麼身分換成一般民眾 就具備執法權可以到處檢舉

甚至可以無限上綱!!一個人就檢舉上千件!!

建議政府應設定單一身分證號下可檢舉上限次數(一個月不得超過五件)

因為路上真的難免碰到幾個三寶 難免 難免 難免

不應該放任檢舉達人如此無限上綱!!

並且開放檢舉獎金 甚至檢舉高速公路之違規(尤其是烏龜車) 獎金應加倍加碼!!

這種的路上真的太多了!!甚至都喜歡龜在內線車道!!

利益與影響

保全人員因不具備執法權 指揮交通就違法 同理可證!!

一般民眾沒有公權力也不應該具有執法權!!檢舉交通違規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SZVigZGSm0


這就是同樣邏輯的東西!!!

憑什麼身分換成一般民眾 就具備執法權可以到處檢舉

甚至可以無限上綱!!一個人就檢舉上千件!!

建議政府應設定單一身分證號下可檢舉上限次數(一個月不得超過五件)

因為路上真的難免碰到幾個三寶 難免 難免 難免

不應該放任檢舉達人如此無限上綱!!

並且開放檢舉獎金 甚至檢舉高速公路之違規(尤其是烏龜車) 獎金應加倍加碼!!

這種的路上真的太多了!!甚至都喜歡龜在內線車道!!

0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