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GGLR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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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義務役(軍事訓練役)對於民眾自由之侵害,是為了增加國軍後備之戰力,以防周遭國家之侵略。故應以最佳效率達成其戰力儲備需要,以符合其必要性及比例原則。但現今實施之制度,是為保障全員皆能安全退伍,並非以精實戰力為目的。訓練過程效率低下,以演戲(單兵戰鬥訓練)及作秀(刺槍術)為實施目標標準之一,對於實際戰鬥場景如灘頭戰鬥或是城市戰並無相關訓練,而體能及戰技訓練也相當缺乏,取而代之是相對較無作用的紀律教導及軍歌或招募夜教。對於國家後備戰力之精實已名存實亡,消耗大量資源及個人自由若不能換取相應之儲備戰力提升,將失去義務役之正當性,故在此提出建議。
1.現今訓練單位建築老舊.人員不足,訓練單位未配置室內空間教導相關軍事知識,室外場地無配置仿真戰鬥場景及足夠的訓練場地。訓練單位人員之訓員比過高且訓練人員兼任其他任務事務為常態,而義務役擔當之雜項事務,使得相關訓練的效率不足。
2.為達到強化戰力之目的,國軍應強化訓練強度。而對於少部分人員於身心理素質跟不上訓練或是不配合之情形,已拖緩整體訓練節奏,使訓練內容縮減及體能戰技要求減低,對於增加戰力之目的遠遠背離。為達到增強戰力之目的,以淘汰機制汰除1/3甚至半數以上不適合之人員,使得訓練精實,並增加單兵戰鬥能力及團體協調戰力,並使訓練內容跟強度昇華。
3.為減少惡意逃兵及達到鼓勵民眾參與軍事訓練之目的,以稅務獎勵促進民眾參與,配合第二點達到相輔相成的目的。
4.顧及稅務獎勵之普遍性及軍事訓練之公平性,加入女性參與之選項,使整體民眾皆能接受相關軍事訓練。
在目前民主憲政體制下,以民主及自由保障人民於國家憲法框架下安穩生活,對於自由的保障是需要重視的,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因此義務役所需要的增強儲備戰力之目的,需要在最大的效率下,才能以其必要性並符合比例原則來保障其正當性。撇除侵害自由,義務役對於經濟也有相當的影響,以中華民國年度所得稅稅收1兆1千億及每年徵招人口約為8萬計算,對於國家財政上的損害將近40億元,還未包含其對總體經濟的影響及訓練衍生之費用。
近年民間及國家對於義務役有諸多的討論及政策的改變,但落實到基層的政策有達到其需求的效用且為背離其本意的少之又少,以民間的討論可以看出民眾對於服義務役觀感大多為浪費時間而非感受到其戰力精實,此點以讓義務役之正當性消失,而未來戰場的環境,對於中共侵略的形式更是需要探討。國防部目前力推精兵.不對稱作戰及科技作戰,而龐大卻戰力不佳的義務役是否能在戰時發揮作用,戰爭的形式是否能支撐如此多人的戰時徵招時間需要,台灣是否有如此大的戰略空間開展部隊,都是需要探討的議題。
故本人在此拋磚引玉,希望國家以更加顧及自由人權及未來前瞻性的政策來決定未來義務役的走向。台灣是需要數量多但戰力低的義務役,或是數量不多卻精實的義務役,抑或是戰力強且能涵蓋各個戰場環境的志願役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