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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國防部要求跨性別女性由免役改為需服替代役」

提議者 嘉怡Soroka

已附議183 (時間已截止)

尚須4817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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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5-12-14
檢核
2025-12-16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6-02-14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近來國防部預告調整兵役相關規定,擬將尚未完成性別重置手術之跨性別女性,從原本得以免役之規定,改為需服替代役,並須進入軍營接受為期約十八天之新兵訓練。此一政策調整,對跨性別女性而言,將帶來高度且具體的身心風險,實有必要審慎評估,並重新檢討其合理性與可行性。

首先,在身體安全與隱私層面,多數跨性別女性在接受荷爾蒙治療後,其身體特徵、體態與外在性別表現,已高度趨近女性。要求其進入以男性為主的軍事訓練環境,進行集體生活、共宿與共浴,極可能造成嚴重的隱私侵害,並使其暴露於性騷擾、性侵害或霸凌的高風險情境之中。此類風險並非假設性,而是已在國內外多起案例中被反覆證實。

其次,在心理健康層面,跨性別族群本就屬於心理壓力與精神疾病風險較高之群體。軍事新訓本身即為高度紀律化、階級化且具壓迫性的環境,若再疊加性別認同被否定、身體被檢視、生活方式被迫暴露等因素,極可能引發嚴重焦慮、憂鬱、創傷反應,甚至自傷與自殺風險。以公共政策而言,將高風險族群置於已知可能造成傷害的制度中,顯然違反基本的風險控管原則。

再者,在實務執行層面,現行替代役與軍中新訓體系,並未建立足以保障跨性別女性安全與尊嚴的完整配套。包含住宿安排、盥洗空間、醫療照護、心理支持、性別教育與申訴機制等,均尚未具體說明。若在配套未成熟前即貿然推動政策,無異於將制度風險轉嫁至個人承擔。

基於以上理由,本倡議主張:
跨性別女性之兵役役別判定,應維持現行以醫療專業評估為基礎之免役機制,或另行設計不進入軍營、不進行集體生活之替代方案,而非一體適用現行替代役新訓制度。

利益與影響

從公共利益角度檢視,要求跨性別女性服替代役,實際上對國家體系與當事人雙方皆無實質益處,反而可能衍生更多制度成本與社會風險。

對公共體系而言,此政策將增加行政與醫療負擔。跨性別女性在服役期間,勢必需要更高密度的醫療照護、心理支持與行政處理,包含衝突調解、申訴案件、轉介機制與可能的法律爭議。若發生任何身心傷害事件,國家將面臨更高的社會成本、訴訟風險與國際人權質疑,並不符合效率或風險管理原則。

對國防與替代役制度本身而言,跨性別女性並非因逃避義務而免役,而是基於性別認同與身心狀況的特殊性,早已由醫療與兵役制度審慎評估後作出判定。強行納入替代役,並不會提升整體人力運用效益,反而可能造成單位管理困難、訓練品質下降與內部衝突增加。

對跨性別女性群體而言,此政策將釋放一個極具傷害性的社會訊號:即國家制度選擇忽視其實際生活處境與風險,只以形式上的「尚未手術」作為判斷依據。這不僅會加劇跨性別族群對公共制度的不信任,也可能迫使部分人承受不必要的醫療壓力,甚至做出非出於自我意願的醫療選擇,只為避免兵役風險。

綜合而言,讓跨性別女性服義務役或替代役,並未帶來任何可衡量的公共利益,卻明確提高了人身風險、制度成本與社會對立。一個成熟的公共政策,應以降低風險、尊重專業與保障基本人權為原則,而非將少數族群置於已知不安全的制度中,事後再試圖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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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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