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
已附議56 (尚餘42日)
尚須4944個附議
1. 更改校名以符合實際辦學狀況
國立嘉義女子高級中學因應少子化衝擊,於民國 114 年年初確定自 114 學年度起,於實驗班常態性招收生理男性學生,卻未同步啟動校名更更之行政程序。鑒於實驗班學生可依自身學習情況申請轉出至普通班,此舉顯見招生策略已發生實質改變,不應繼續沿用具單一性別之「女子高級中學」名稱。
建請教育部督導嘉義女中校方立即啟動更名程序,使校名回歸中性與包容性,以解決目前「校服避開校名」之行政管理矛盾,落實行政標籤之符實性。
2. 停止競爭招生辦學,重視不同學科才能發展
針對 114 學年度校方招收生理男性學生進入「AI 電資」及「醫藥科技」的實驗班。校方過去曾以「由男性帶動女性數理學習」為由說明招生動機,此論點顯有忽視女性學術主體性之嫌,且僅透過增設數理班級吸引特定學生,反映出校務發展長期對人文學科的漠視,存在「重數理、輕人文」的嚴重偏失。
建請教育部監督校方停止以「招生競爭」與「升學指標」為唯一導向的辦學方針
希望校方可回歸『適性揚才』之教育本質,而非將學生視為競爭升學指標的工具。
1. 終結命名矛盾,維護校訓真誠信實
透過更名與修正「模糊化」的校服標識,解決目前「校名與實質招收對象不符」的行政困境,確保國立教育機構的命名具備應有的正確性與誠信。
2. 維護畢業生之社會認知區隔
正式更名能有效將「114學年度(含)後之混合招生制度」與「114學年度前(不含)之純女校歷史」進行社會認知上的區隔。這不僅是尊重辦學現狀,更能保護歷屆校友對母校特定歷史時期的情感認同與社會印象,保障校友之學歷評價與認知不受後續制度變革混淆。
3. 平衡學科發展,落實公立學校責任
促使校方正視其行政怠慢與辦學理念偏差之問題。透過更名與行政程序的正義,要求校方從盲目的招生競爭回歸教育本質,修正目前「重數理、弱人文」的資源配置傾向,落實國立學校應有之辦學公信力,確保不同天賦與學科傾向之學生皆能獲得平等且充足的教育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