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GoandS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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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根據TVBS新聞網報導,去年九月二十五日,有一名男子在花蓮火車站男廁所的洗手台洗澡。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嘉義市南田公園進行類似事件,嘉義市政府建設處長陳光興還指出這裏偶爾會發生無家者到公廁洗澡、洗髮狀況。以上行為不涉及違法,但行為不雅、有礙觀瞻。除了無家者,台灣大部分沙灘都沒有設置公共的蓮蓬頭或淋浴間,因此附近的居民會提供收費的淋浴間服務,一次付費20元至50元。市民在公廁洗手盆洗澡和收費淋浴間的出現證明公廁的設施欠缺,沒有滿足到當地使用者的需求。
建議事項
一、列管淋浴設備
現時環境部统計處負責列管公廁個數,詳細列明了公廁的數量、地區和類型,但淋浴間的數目唯獨缺乏其中。在花蓮光豐農會超市一旁的公廁就有公共的淋浴間但卻沒有列冊在公廁的資料內。會出現市民有需求但無從得知資源的問題。因此,建議環境部统計處在列管公廁個數的同時在類型中增添淋浴設施,列管在內。
二、開放現有的淋浴間供市民使用
市民除了無從得知哪裏有淋浴設施之外,也出現了得知該處有淋浴設施但卻並不對外開放。興建完的淋浴間卻被上鎖丟空,何其浪費公共資源。因此,建議開放現有的淋浴設施供市民使用,把蓋好的淋浴間解鎖再開通水閘,讓淋浴間能發揮作用。
三、在泳灘的公廁設置露天的淋浴設施
效仿國外的做法,在泳灘公廁的外牆加設水線和蓮蓬頭,讓泳客們在上岸後有地方沖洗身體。如未能於外牆架設淋浴設施,也可以學習美國沙灘的做法,在空地上設立淋浴竿子,將淋浴區與公廁分開管理。
四、在全台各地的公廁加設淋浴設施
因應居民的需求與便利,在全台各地的公廁或無障礙廁所內加設淋浴設施,讓無家者或露宿之人士有一個地方可以洗澡,一個安全且具隱私的空間,讓他們可以有尊嚴地洗澡。聯合國將衛生設施視為一項人權,認為使每個人都有權在生活的各個領域以實際和負擔得起的方式獲得安全、衛生、有保障且為社會和文化所接受的衛生設施,以隱私並確保了尊嚴的方式。
一、滿足區域使用者的需求
在不同區域設立的淋浴設施的受眾不同,如泳灘的淋浴設施的受眾是去沙灘游泳和玩樂的民眾,他們對淋浴設施的需求是想沖洗掉沙子和海水,以一個乾淨舒適的身體回家。而其他地區的淋浴設施的受眾可能是在地的居民、無家者或環島經過的露宿人士,讓他們能有一個空間去清潔身體。
二、增加公廁的便利性和功能性,以提升國家形象
公廁設施和如廁文化代表了一個國家的人民素質和民生設施。政府滿足了人民基本的需求,人民也不會退而求其次為了洗澡而把廁所弄濕,反而與「優質公廁推動計畫」的目的與效益相違背。有一個良好的如廁和淋浴體驗也會讓遊客留下一個美好的回憶,吸引遊客重訪台灣,促進觀光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