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德
已附議526 (時間已截止)
尚須4474個附議
我是一名私校國二生,對於制服及髮禁十分不滿,由其是如果不尊守還要被罵、被記過,我認為穿著什麼、留什麼髮型,是憲法二十二條保障的基本自由,而老師、學校沒有權力去侵害我們的自由。
教育部5月20日公告臺教學(二)字第1050061858號修正《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其中針對服裝儀容部分,增加「學校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但是,實際上我們學校服儀不整仍然會被處罰,甚至我有同學因為沒有剪頭髮而在午休時間被老師帶去剪頭髮。我在尋問我在其他學校的朋友後,發現這不只是我們學校的問題,而是許多學校都有這種問題,學校違反憲法及教育部命令並不是單一個案。
我並不是說要每一個人都奇裝異服,而是不應該限制學生的自由,學校仍然可以有制服,但是不應強迫購買或穿著。而學生也仍然可以穿著制服,只是也可以穿便服。學校應該尊重不願穿制服或被限制髪型的學生。
新聞中常常提到,有些中低收入家庭,被學校強迫購買制服,這些制服通常價格偏貴,而且品質也不佳。但是這些家庭被迫購買之後,造成經濟壓力增加。之前也有學校提供劣值制服再高價賣出,賺取暴利的例子。不強迫購買制服,代表學校會提供更高品質、更好看的制服。
有人會告訴你:「因為制服和髮禁是學校的傳統,學長姐都這樣子,所以學弟妹也要。」但是事實上,傳統不必然適用於現在,要判斷一個事物或制度是否應當被應用於現代社會,要點是我們必須站在現代社會的立場,去思考它是否正當。
還有人說:「強迫大家穿制服和髮禁是為了讓比較窮困的孩子不會在學校感受到太大的階級壓力。」但事實上,現在校園裡除了制服和頭髮外,無處不能展現學生間的階級差異,我們班上就有許多帶著十分高價的手機或手錶的同學,所以我們該做的是讓學生接受這些差異,畢竟畢業後這些狀況在社會上更嚴重。
總和以上所述,我認為制服及髮禁並沒有存在必要。
相關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