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 法規標準應一致
:現行台灣已開放「栗翅鷹(哈里斯鷹)」等特定猛禽進口與民間飼養,證明民間玩家具備優良自主管理能力。應比照放寬黑翅鳶、栗鳶與魚鷹之合法管道,健全特寵市場。
- 依物種實施分類管理
:黑翅鳶與栗鳶飼養技術成熟,應採最極簡管理;而魚鷹因特化食性(專吃活魚)與特殊照顧需求,應建立「基礎講習制度」,確保基本動物福利並降低飼養失敗率。
利益與影響
- 兼顧門檻與動物福利
:黑翅鳶與栗鳶全面簡化流程;魚鷹則透過「上課講習」建立基本專業,既不刁難玩家,也能化解動保團體對魚鷹飼養難度的疑慮。
- 健全特寵流通
:建立合法進口與繁殖登記管道,讓玩家免於地下化,利於主管機關掌握流向。
【具體解決方案與分類管理基準】
本試辦計畫建請農業部採取「分類、分級」
的來源與飼養管理:
一、 進口與繁殖來源放寬
- 國際個體進口
:允許民間憑國外合法繁殖場來源證明(如 CITES 文件),直接辦理報關進口。
- 野外個體之適度專案引進
:鑑於魚鷹等部分物種人工繁殖難度極高,建請主管機關開放具備繁育經驗之繁殖場或救傷收容單位,專案許可適度引進野外種鳥,並以「對野生族群影響最小」為原則,克服初期繁殖瓶頸。
二、 黑翅鳶與栗鳶:全面極簡化管理
- 採來源登記制
:免除強制性 DNA 鑑定、免考照、免上課。飼主僅需於購入或繁殖出生時,向地方政府農業局辦理「野生動物飼養登記備查」即可。
- 自主環境管理:由飼主依經驗自主提供遮蔭、固定棲架與基本水盆,政府不作強制性的籠舍尺寸限制。
三、 魚鷹:限定「具備基礎講習(上課)資格者」饲养
- 強制參與基礎講習(必須上課):鑑於魚鷹專食活魚及特殊骨骼構造,飼主於購買、進口或飼養前,必須參與由主管機關或認可之民間協會舉辦之「魚鷹基礎飼養與疾病照護講習課程」(預計 XX 小時)並取得結業證明。
- 開放民間個人飼養:只要完成上述課程並取得結業證明之個人或繁殖場,皆可合法購買、飼養與繁殖魚鷹,不設限於大型展演單位或水族館。飼養環境由飼主自主配置(如農舍、具備魚池之場域或頂樓自主管理)。
執行時間1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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