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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警察逕行舉發交通違規之提議

提議者 陳志志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7-04-23
檢核不通過
2017-04-24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目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只有違反特定法條,警察人員才得以逕行舉發,

反觀民眾見舉交通違規案件,卻沒有法條之分,

所以,希望能修法,不論是何種違規,警察人員均可以逕行舉發,方符合平等原則。

利益與影響

擴大警方逕行舉發違規的權限,以端正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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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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