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台灣人
已附議5 (尚餘15日)
尚須4995個附議
產品中,只要是工廠人為製造或是濃縮有味道的製品
材料是添加化學香精,香味添加物,天然香料濃縮之類
用於生產外用成品,例如美妝,芳香精油,除臭劑
應明訂濃度上限標準,檢驗未超標才可販賣
比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或是SGS之類的檢驗管理
過度的香味也是PM2.5懸浮微粒
也是過敏原,不必要增加生活的空氣汙染,車量排放廢氣都有管理,其他有味道的人工製品應該也要明訂規格檢驗管理
大眾健康從身邊做起
就算是最天然的材料,濃縮後都是過度的刺激品,也會造成過敏體質不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