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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為製造外用消耗類產品的香味,制定標準管理濃度上限和檢驗才可販賣,當作空汙PM2.5管理

提議者 台灣人

已附議5 (尚餘15日)

尚須4995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5-07-02
檢核
2025-07-02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附議中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產品中,只要是工廠人為製造或是濃縮有味道的製品

材料是添加化學香精,香味添加物,天然香料濃縮之類
用於生產外用成品,例如美妝,芳香精油,除臭劑

 

應明訂濃度上限標準,檢驗未超標才可販賣
比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或是SGS之類的檢驗管理

利益與影響

過度的香味也是PM2.5懸浮微粒

也是過敏原,不必要增加生活的空氣汙染,車量排放廢氣都有管理,其他有味道的人工製品應該也要明訂規格檢驗管理

大眾健康從身邊做起

就算是最天然的材料,濃縮後都是過度的刺激品,也會造成過敏體質不適

執行時間4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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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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