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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班服務人員」鐘點費調整為320元

提議者 廖老師

已附議410 (時間已截止)

尚須4590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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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8-12-25
檢核
2018-12-2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9-02-25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有鑑於「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自108年1月1日生效,民小學兼代課鐘點費從260元調高成320元,但是『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及管理辦法』中學校自辦之課照服務人員鐘點費及學生收費公式卻仍維持原本的260元,因此建議調整「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班服務人員」四點以前的鐘點費調整320元。

 

利益與影響

全台各國小都有聘請課後照顧老師,協助照顧下課後的學童,課照班老師用心投入,默默付出,不過他們大多數並非編制內人員,只能領取上課鐘點費,既沒有休假也沒有年終獎金,現國小兼代課鐘點費已調高成320元,但課照班鐘點費卻無調整,對這些課照班老師並不公平,希望能配合調整鐘點費,肯定和鼓勵課後照顧老師。

32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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