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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跨平台詐騙帳號源頭管制機制(以通訊聯絡識別碼ID為核心之聯防制度)

提議者 DR

已附議13 (尚餘57日)

尚須4987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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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6-04-22
檢核
2026-04-24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附議中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一、提案名稱
強化跨平台詐騙帳號源頭管制機制(以通訊聯絡識別碼ID為核心之聯防制度)


二、提案宗旨
目前政府已設置防詐資訊平台供民眾檢舉疑似詐騙訊息,對提升警覺具有一定成效。

然而,隨著自動化工具與生成技術發展,詐騙集團可於短時間內大量生成內容,並透過不同帳號反覆張貼。即使經檢舉列為高風險訊息,仍可迅速更換帳號持續散布,形成以下問題:

帳號可反覆建立,檢舉機制難以產生實質嚇阻效果
人工審查速度難以追上自動化生成
詐騙行為多透過「即時通訊聯絡識別碼ID」導流進行後續接觸
各平台之間缺乏風險資訊整合機制
現行治理偏重內容下架,對於詐騙行為的「聯絡節點」與「帳號來源」缺乏有效管控。


三、具體建議方案
(一)建立「高風險通訊聯絡識別碼ID資料庫」

由主管機關彙整經檢舉並判定之高風險聯絡識別碼(如即時通訊帳號),建立中央資料庫,並提供各類網路平台介接。

當系統偵測內容包含高風險識別碼時,可採取:

降低內容觸及率
標示風險警示
限制帳號部分功能

(二)推動「跨平台帳號風險管制機制」

針對多次涉及高風險識別碼之帳號,建立分級管理制度(限流、停權等),並鼓勵平台共享異常行為特徵,以防止帳號快速重建。


(三)導入「異常註冊行為控管」

對於短時間內大量建立帳號之情形,建議平台採取:

限制同來源註冊數量
強化驗證機制
建立設備或行為識別機制

(四)建立「平台透明度揭露機制」

建議要求一定規模以上之網路平台,定期揭露詐騙相關處理數據,以提升治理透明度。

對於未改善平台,須介入了解其原因,避免平台變相與詐騙勾結,甚至成為協助洗錢管道。


(五)研議相應管理與責任機制

針對未善盡風險管理之平台,評估導入必要之管理措施,以強化整體數位環境之安全性。


四、補充說明
本提案係針對已具高度詐騙風險之「聯絡識別資訊」進行管理,並非針對特定言論或一般使用行為進行限制,目的在於降低詐騙發生機率並提升整體網路安全。

利益與影響

五、利益與影響
本提案透過建立高風險 ID聯防與帳號源頭控管機制,預期對社會各層面產生以下影響:

(一)對一般民眾
可有效降低詐騙訊息反覆出現之頻率,減少民眾因資訊過載而誤判風險之機率,並降低接觸詐騙之機會。亦可減輕民眾需反覆檢舉同類內容之負擔,提升使用網路平台之安全感與信任度。

(二)對政府機關
有助於由現行「被動查緝」轉型為「主動預防」,降低警政在詐騙案件後端處理之人力與成本壓力,提升整體打詐效率,並強化跨機關(警政、數位發展、通傳等)合作基礎。

(三)對網路平台業者
短期內需投入系統介接、帳號風險控管與審查機制優化,可能增加營運成本;惟中長期而言,有助於降低詐騙內容氾濫對平台信譽之侵蝕,提升使用者留存率與廣告品質,促進平台生態健康發展。

(四)對產業與數位環境
可抑制以詐騙為目的之流量灌水與假帳號生成行為,減少不當競爭,讓正當經營之電商、廣告與內容創作者免於被低品質資訊干擾,改善整體數位市場秩序。

(五)對詐騙集團行為模式
提高其帳號重建與導流成本,降低大規模洗文之效益,迫使其轉向較高成本之犯罪模式,進而降低整體詐騙案件發生率。

(六)可能之風險與配套
本機制可能涉及誤判風險(如一般用戶ID被誤列),建議配套建立申訴與更正機制,並採分級處理(如警示、限流、停權),以兼顧防詐效果與使用者權益,避免過度限制正常言論或商業活動。

執行時間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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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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