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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懇請把全台灣的中大型路口的行車號誌跟人行號誌燈各自獨立出來
這才是真正能讓台灣脫離行人地獄惡名的方式之一
直行車在綠燈時 左轉或右轉都必須等候行人過馬路 通常都花上數十秒的時間
且也造成交通上的雍塞 通常等行人走完以後 綠燈的秒數也所剩無幾
若把行人號誌的綠燈 設定在雙向的車子都紅燈再讓行人走 那交通會順暢很多
也不會把行人置於危險當中
政府只是一昧提高汽機車不禮讓行人的罰則 我相信大部分的汽機車 是都會禮讓行人的
汽機車在左右轉時 不免都會有死角 再高科技的車都有 政府不先改善道路的環境
不把行人從車陣中抽離 只是罰汽機車?只能顯示出政府只想要便宜了事
假裝好像有在做事 卻沒有仔細想過如何把事做好
請好好想想......
減少枉死的行人 增進交通的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