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mayaone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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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商市場,是台灣數位經濟產業重要的一環,裡面包含著電商產業、製造業、百貨業、零售業、實體線上與線下銷售通路,這些都是中華民國產業環境重要的領域。
目前只要是台灣人要在台灣的網購市場銷售都必須實名認證,在國稅局那邊登記身分證、營業登記統一編號的報備,每個人或公司同時經營幾個電商平台都必須依法登陸登記,並且要依法繳稅,虛擬電商開店和實體店面一樣,都是要依法繳稅,但是虛擬電商開店有一樣和實體店面受到台灣法律還有產業保護嗎?答案是目前沒有的。
台灣目前重要的電商平台有露天、Yahoo、松果、MOMO、pchome、蝦皮購物.....等眾多平台,但是一般來說只要是這些電商平台在台灣登記營運的,在台灣招商賣家,銷售大眾是台灣人,物流方式也是台灣國土境內,那這虛擬電商平台就如同台灣領土一般,需要被國家保護,那要保護甚麼如何保護?
所要保護的重要項目如下:
1.避免有用跨境名義讓非台灣人的境外人士,在台灣的境內電商平台,可以不具備台灣人的國民身分就入駐台灣電商平台,把境外商品透過跨境名義把商品直接銷售到台灣境內,然後不用在台灣繳交營業稅,舉例來說蝦皮購物平台就已經把大陸的賣家直接在台灣的蝦皮電商平台直接入駐,而且透過跨境名義,在蝦皮購物平台完成交易的大陸賣家,不用在台灣繳交營業稅,台灣買家也享有跨境的免稅額,但是對台灣的電商賣家而言,就是嚴重的不對等貿易傷害,因為台灣賣家一樣在蝦皮購物網站銷售商品,但是卻要繳稅,大陸賣家卻不用,在商品價格上就會失去優勢,台灣電商市場在這虛擬的電商國境中,消費者幾乎都是台灣人,但是賣家卻有大陸賣家入侵,而且不用向台灣政府繳交營業稅,這是嚴重的商業經濟入侵行為,跨境變成了合法走私嗎?台灣人的市場完竟就這樣很可能被蝦皮購物的大陸賣家所傾銷商品,讓台灣的經濟和就業遭受打擊。
而新加坡商蝦皮購物為何敢這樣在大陸招商大陸賣家然後在台灣的蝦皮購物平台就直接入駐,然後就這樣侵入了台灣虛擬電商國境領土,這就是我們台灣沒有虛擬領土的意識,那就沒有在這虛擬領土上保護台灣的經濟利益。
蝦皮購物透過大陸的跨境招商在台灣蝦皮購物平台入駐,所傷害到的不只是入駐在台灣蝦皮的台灣賣家,露天賣家露天平台企業、Yahoo、MOMO、松果、pchome.....等眾多平台,都嚴重的受到蝦皮購物威脅,台灣蝦皮購物夾帶大量的大陸賣家這些賣家很多都是大陸工廠直接入駐,沒錯台灣人可以透過蝦皮買到廉價的商品,但是這將嚴重的讓台灣經濟失去電商產業、製造業、百貨業、零售業、實體線上與線下銷售通路,未來很可能台灣電商產業就剩下蝦皮購物一家,因為全台灣的電商平台就只有新加坡商蝦皮購物平台在大陸招商,為了生存露天平台企業、Yahoo、MOMO、松果、pchome.....等眾多平台能不去大陸招商嗎?那台灣的電商經濟產業、製造業、百貨業、零售業...完全被大陸廠家所壟斷,台灣將失去這些產業。
2.台灣電商平台招商的台灣賣家為共同經營的虛擬產業環境,目前台灣電商平台業者對平台的制度建置、和台灣賣家的合作營運合約簽訂都是電商平台制定他們說了算,等平台做大了其營運成果就被電商平台資本一鍋端,以蝦皮購物平台來說,交易手續費所漲就漲、台灣賣家上架商品數量說減少就減少,如同把台灣賣家的經營成果直接收割,這些傷害台灣賣家的行為,如同共產極權主義一般,在台灣的民主制度下發生,因此台灣的監管單位數位發展部,必須對這些電商平台的不合理以及極權壟斷的營運方式必須給予監管,不然台灣賣家的權益都會被這些極權的資本所傷害,在這經濟虛擬領土裡變成被資本欺壓的一方,這在台灣的憲法、法律是不被允許的。
所以台灣數位產業的虛擬領土立法刻不容緩,因為以蝦皮購物電商雖然說是新加坡商,但是卻幾乎都是在幫中國大陸賣家服務,這樣狀況下台灣的電商產業、製造業、百貨業、零售業、實體線上與線下銷售通路都被嚴重侵蝕,台灣的經濟損失在蝦皮電商大陸賣家的傾銷下將讓台灣的本土產業嚴重打擊,稅收也會受巨大影響,只有立法才能去對違規商業道德的電商平台給予制止,才能保護台灣的產業永續發展。
舉例來說如果讓蝦皮任其在中國招商發展然後入侵台灣電商虛擬市場領土,台灣除了電商產業會崩塌,然後以後上街的店面除了剩下餐廳之外,在來就是蝦皮門市,711全家可能都會慢慢不保,你也可以想像你去街上買個文具、逛個鞋包店面,都是中國人在經營,他們在台灣經營的營業稅都繳到中國,你台灣只能跟蝦皮電商徵收他們手續費的稅金,就是湯湯水水的稅金,然後龐大的金流都要流向中國,台灣人就業,剩下餐飲、外送、買股票、炒房地產、考公務員,其他就業機會可能都沒了,或許這是台灣人的選擇吧....
蝦皮電商對台灣賣家的不平等措施,很明顯要逐步在台灣蝦皮上把台灣賣家剃除,讓中國賣家取代,或者是蝦皮直接變成電商經營者,直接只銷售傾銷大陸商品,透過資本運費補貼、假借跨境名義不用開發票來這樣侵蝕台灣電商市場嗎?
1.台灣賣家出貨天數和大陸跨境賣家一樣的店家,商品上架數量限制在200件。
2.大陸跨境賣家和台灣賣家一樣的運費,但是台灣的賣家還要跟大陸集運後到台灣,才能在國內店到店寄送,大陸跨境賣家直接把商品配送到蝦皮在中國的跨境倉庫就可以從大陸寄到台灣買家手上,運費優勢反比台灣賣家還要來得高。
3.台灣賣家需要在國內繳稅,大陸跨境賣家繳稅在中國,台灣政府收不到大陸跨境賣家的營業稅,而台灣賣家卻比大陸跨境賣家還要負擔營業稅和營業所得稅。
4.蝦皮的跨境電商只單純讓中國賣家讓商品賣到台灣,但不提供台灣賣家將商品賣到中國,這是最不平等的貿易方式,幾乎就是傾銷商品到台灣。
5.蝦皮電商還對大陸跨境賣家提供借貸服務,這借貸服務的資金來源須查明。
台灣數位領土的立法,要杜絕製造產業大國傾銷商品直售到台灣,讓台灣的品牌商、傳統製造業、通路商、百貨業、零售業、實體業得到保護,在台灣的領土內不管是實際領土還是虛擬電商領土,都是台灣人的經濟環境,台灣人的勞動所得,不內被不完善的跨境商業活動造成傷害,因為兩岸存在跨境電商嗎,光運費的不對等就不存在,如果說要開放台灣的虛擬數位領土經濟環境到對岸,那對岸也要相對給予台灣到大陸的貨運成本對等,還有在關稅上、稅務上對等,才能有交流的可能。
而蝦皮電商平台上,只有單方面大陸賣家賣到台灣,台灣賣家卻不能把商品賣到大陸,這在世界任何一個產業經濟體上都不曾發生過的事,但是卻在台灣發生了,只有立法才能保護台灣,希望大家能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