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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民眾檢舉交通規則制度

提議者 小孟

已附議5487 (時間已截止)

尚須0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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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3-06-02
檢核
2023-06-02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通過
2023-07-17
回應階段
2023-07-24
回應階段
2023-09-28
回應階段
2023-11-09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廢除民眾檢舉交通規則制度,影響事項如下:

1.檢舉人於道路行進時分心,造成交通事故。

2.用路人分心擔心是否有檢舉魔人檢舉,造成行車緊張,造成事故。

3.檢舉魔人恣意放大檢舉,像上下班尖峰時刻,汽機車眾多時,機車壓車道線(於道路線左右飄移)而被檢舉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等等。

4.因無效檢舉、有爭議的檢舉太多,造成警察事務繁多,無法處理其他緊急重要的事。

5.民眾檢舉已有失公平公正,因其不是執法人員且不具專業,無法公正判斷是否真的違法違規。

6.民眾檢舉已觸犯其他用路人之肖像權,且違反個資法,於法有衝突。

綜合以上原因,我建議廢除檢舉制度,以利交通安全及維護個人個資權益。

利益與影響

廢除民眾檢舉交通規則制度,有利事項如下:

1.檢舉人於道路行進時分心,造成交通事故。

2.用路人分心擔心是否有檢舉魔人檢舉,造成行車緊張,造成事故。

3.檢舉魔人恣意放大檢舉,像上下班尖峰時刻,汽機車眾多時,機車壓車道線(於道路線左右飄移)而被檢舉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等等。

4.因無效檢舉、有爭議的檢舉太多,造成警察事務繁多,無法處理其他緊急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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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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