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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白話文運動─ 不要尚非法所不許、也不要請依據前函所示辦理。 請政府機關在公文內容明確說可以或不可

提議者 diego

已附議30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70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2-09-23
檢核
2022-09-26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3-01-26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民眾沒事不會去政府機關,要去也是因為申辦公事需要,填寫各式繁瑣表格已經很累人了,若講到要看政府機關的公文書,更可能一個頭兩個大。

 

接獲政府公文書,裡面文字每個字拆開來都看得懂,但是合起來就學問變大,有些公文倒底是說跟政府申請的事情是被同意了,還是不同意,初步看過一遍還是摸不著頭緒,得要另請高明協助解讀;有的還會像是嫌麻煩似的,不願意再講一遍,要民眾自己去看之前的公文,但是,民眾又不一定有之前的公文,況且之前的公文也可能寫得文謅謅,不一定看得懂。

 

公文如果是要寫給民眾看的,應該要寫得讓人一看就懂,核准就寫核准,不同意就寫不同意,不要有讓人誤讀的空間。

 

建議事項:
1. 建議公文的內容,說明的第一點就寫明「准駁」或「結論」。
2. 請將所有的公文慣用語,都刪除,直接寫白話文。例如:歉難同意=不同意;尚非法所不許=就是無違法;有間=不一樣、沒有關係。

利益與影響

公文書內容直接說明結果,大家都不要再各自解讀。

2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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