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凜沁夜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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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菸酒管理法》第三十條規定:「酒之販賣或轉讓,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或受讓者年齡等方式為之。」 本意是為了避免未成年買酒,然而,開放網路販賣不代表未成年人就可以輕易買到,如果是用信用卡或網銀轉帳等方式支付,或者用實體身份證或健保卡或駕照驗證身份購買,就可以證明購買者為成年人,因為未成年人不可能會有信用卡或網路銀行帳戶,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早已採取輔以管制機制的方式開放,故建議行政院提請修正本條,參考各國作法予以開放
但是,網路買酒時必須符合這兩個條件中的至少一個(以避免讓未成年人買到):
1. 「使用信用卡或網銀轉帳等方式支付」
2. 「使用實體身份證或健保卡或駕照驗證身份購買(需有網路插卡機)」
意思是說,你在網路上買酒時,可以選擇使用信用卡或網銀轉帳等方式支付而不用實體身份證或健保卡或駕照來驗證身份,也可以選擇使用實體身份證或健保卡或駕照來驗證身份購買而使用超商繳費來購買,但是,你不可以又不用實體身份證或健保卡或駕照來驗證身份又要用超商繳費,因為這樣就有可能會讓未成年人買到了,但是未成年人不可能會有信用卡或網路銀行帳戶,而實體健保卡實名認證也能夠確定是成年人,禁止網路賣酒是因為怕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身份買酒,但是如果只能這樣購買,未成年人就沒辦法冒用成年人了啊
讓成年人的消費權利不會因為未成年人而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