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擅長星爆的朋友
檢核未通過
1.勞工退休金(草案第11條)、教師之退休保障(草案第12條)
要人才請直接砸錢,別又搞這種未來支付的東東。
2.外國專業人才成年子女來台打工(草案第17條)
這條必須加上薪資達4萬7971元的倍數才能拉子女來台打工,不然絕對會有人鑽漏洞,
用4萬7971元雇人之後把家人用低薪拉到同廠房工作,
平分下來雇主就能低價請到外勞。
1.為了未來的年輕人著想請別讓這種開未來支票的歪風盛行,
現階段不用花錢卻可以吸引外國專業人才進入雖然很誘人,
但你有想過要把這些兌現的年輕人嗎???
2.台灣判定外國人是否是專業人才基本上是用薪資來看,
但是如果他的家人可以增加他的價值的話,
那台灣的保護勞工防線等同沒有,
這個漏洞一但被鑽的話年輕人起薪大概又要創新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