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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必須通過考試才能享有親權,且親權應在孩子滿18歲時立刻終止

提議者 凜沁夜羽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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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4-03-30
檢核不通過
2024-04-11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目前法律有規定親權,例如父母親拿走孩子的錢就是不違法,以及父母親可以打孩子罵孩子,我也知道原因,但是我覺得這只適用於孩子還小的時候,所以我覺得如果孩子已經是大人了(滿18歲),父母親就不應該對孩子有任何親權,而且,一堆不適任的家長會濫用親權,孩子犯點小錯就拿藤條什麼的重打他,或者罵他三字經,這孩子長大會怎樣你們應該都知道的,甚至還有父母把犯錯的孩子打死的事件,所以建議雖然任何人都可以生小孩,但是生完小孩之後必須跟駕駛執照、保母執照、醫生執照一樣,必須考試後才能享有親權(當然在生小孩之前考也可以)

利益與影響

孩子也有人權,孩子也有自主權,滿18歲就是大人了,哪來親權?而且不要讓不適任家長給孩子很大的陰影、讓孩子在不好的環境下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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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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