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品全
已附議38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62個附議
希望台灣新增法律:機車(125cc以下含125cc)及汽車車長4300mm車寬1755mm車高1600mm軸距2600mm以下(學日本K-CAR制度);動能16kgm(NET)或135ps(NET)以下的車免徵貨物稅及營業稅,但要規範車體剛性、駕駛人及乘客安全性+舒適性+便利性,車價約在50萬元,零件耐用性提升至6~8年才損壞,組裝質感提升,畢竟政府鼓勵人民生育率提高,但薪水(收入)沒有提升反而是物價上漲,然後一台機車如果要載一家大小其實很危險(但是不應該以提高罰則的方法減少超載問題而是從根本解決),但如果有像日本K-CAR的制度+國人平均收入提升(相較於物價上漲的幅度提升,例如基本薪水提升6%,物價提升2~3.5%為例),這樣至少可以解決掉機車超載及生育率不足的問題,像一些入門車型根本不算是奢侈品,可以考慮取消15~25%的貨物稅+5%的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