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說明
一、教育部於108年7月15日訂定發布「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以下簡稱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自108年8月1日生效。於111年5月13日修正發布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第4點,納入收訖明細。
二、依「教育基本法」第9條第1項第3款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組織法」第2條規定之職權,建置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學習歷程資料庫(以下簡稱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向學校蒐集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三、學習歷程檔案蒐集之資料項目包括「基本資料」、「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等4項。
四、依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第6點之規定,學生申請就讀大專校院時,經學生本人同意及勾選後,教育部得將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之相關資料釋出至其申請之校、院、系、科、組或學位學程,作為招生選才之參據。
研商辦理情形
一、聯繫提案人釐清訴求
(一)業於113年7月23日與提案人聯繫,釐清並確認提議內容。
(二)提案人於113年7月24日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供書面補充意見。
二、辦理相關會議或成果分享會
(一)自106年起辦理大學招生專業化計畫迄今全面推動,以利全國大學均能有專業審查能量。為蒐集現場實務所遇問題及建議,委託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學系辦理「作伙學:學習歷程檔案審議計畫」,幫助學生瞭解如何製作課程學習成果,也協助大學審查教授瞭解如何進行審查。並已宣導「作伙做學檔-課程學習成果呈現建議-第2版」手冊,公告於作伙學網站,協助學校了解大學端審查課程學習成果之原則。
(二)委託國立清華大學辦理「未來議起來:技高技專學習歷程審查審議計畫」,並已宣導師生善用未來議起來網站,提供「技高課程學習成果呈現建議」手冊。未來議起來團隊於110年至111年陸續於各縣市舉辦「技高技專學習歷程審查審議討論會」,建議技高學生可自「呈現課程學習或體驗的過程」、「能展現個人的特色或特質」、「需包含心得或學習反思」、「展現溝通互動及表達能力」及「延伸學習應用於生活,幫助生涯定向」等方向著手製作課程學習成果。
(三)業於111年舉辦8場次「考招制度與學習歷程檔案學生座談會」,促進師生交流,大學校院亦期待看到學生學習過程展現的素養。
(四)持續委託高中職優質化團隊持續辦理學習歷程檔案教師增能工作坊、經驗交流論壇等,加強大學校院教授與學生交流,建立教師引導學生完成學習歷程檔案之工具。
(五)為建立學習歷程檔案跨校交流的平臺,本部國教署自110年8月迄今,持續辦理非都會區學校之「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分享會」,提供非都會區學校之學生展現學習成果之舞臺,每場邀請不同區域學校學生分享其課程學習成果與自主學習計畫,展現學習歷程的豐富性與多元樣態。
三、持續就行政推動措施、大學對接與宣導等項,持續蒐集現場實務回饋之意見,以臻精進相關推動措施。
參採情形
一、學習歷程檔案之內涵:
(一)108課綱以「成就每一個孩子—適性揚才、終身學習」為核心願景,視學生為學習主體,兼顧學生個別需求,促使學生成為具有社會適應力與應變力之終身學習者,其中學習歷程檔案政策推動,學生可培養自主學習,解決問題的能力,並能反思學習過程,培養系統思考、規劃執行、溝通表達等素養,展現學生多元能力。是以,學習歷程檔案可作為學生高中三年所學專業成長之紀錄,協助學生探索生涯定向,呈現學生獨特性,非僅作為升學用途。
(二)依據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略以,有關課程學習成果,學生每學年於學習歷程學校平臺勾選「至多」6件後,由學校提交至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有關多元表現,學生每學年於學習歷程學校平臺勾選「至多」10件後,由學校提交至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
(三)承上,學生通過申請入學第一階段篩選後,勾選傳送給普通大學各校系,每校系「至多」勾選3件課程學習成果、10件多元表現。
(四)綜上,111學年度起,大學申請入學制度並未改變,僅將備審資料除既有學生上傳PDF檔案外,增加學生可以從學習歷程檔案勾選資料來製作備審資料之選擇,藉此進行數位化、系統化之優化,並如實呈現學生學習軌跡。
二、重質不重量並以校內學習活動為主:查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業於109年12月7日公布111年起個人申請入學備審資料審查的「3重2不」原則,包括:「重視基本素養所展現的核心能力」、「重視校內的學習活動」、「重視資料真實性及學生自主準備」、「不是學系所列的所有項次都要具備,大學重視多面向的參採」及「不是以量取勝,重視學習過程的反思」,顯示「重質不重量」為學習歷程檔案之原則,並以校內自主學習活動為主。這些成果在校內課程及活動中即可展現,不須另外花錢借重補習班或校外營隊,更不是量多取勝、積點比賽。
三、大學審查機制:為使大學對於申請入學備審資料的審查能夠更具專業及公平性,促進大學建立更系統化的審查機制,自106年起試辦大學招生專業化迄今全面推動,各大學須成立專責單位協助各系培訓審查人員、與高中對話了解現場教學、從而研訂評量尺規,並進一步針對甄試選才過程,透過差分修正及回饋機制,調整評量尺規,建立審查標準流程以提升審查品質。
四、避免軍備競賽及過度美編之疑慮:由學習歷程檔案而來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皆限制學生「至多」勾選件數,品質遠比數量來的重要,並有效減少以往學生於高三下密集製作備審資料之壓力。此外,學習歷程檔案著重於學生素養,重視學生對於課內外表現之過程與反思。換言之,即使是普通的活動或排版,若具有深刻的過程紀錄與反思,便是充滿價值的作品。
五、承上,持續加強宣導學習歷程檔案建置精神及大學招生審查原則,期避免電商平臺或其他業者利用學生及家長對於學習歷程檔案、大學招生審查原則不瞭解之心理,向其宣傳販售代寫代做備審資料(包含學習歷程檔案)等虛偽不實之商品,或招收學生參加收費性營隊,造成軍備競賽或作品過度美編等誤解。另業彙整學習歷程檔案相關資源,置於教育部「108課綱資訊網」之「學習歷程檔案」專區最新消息,包括數位學習課程簡報及影片、「作伙做學檔-課程學習成果建議-第二版」手冊」、「技高課程學習成果建議」手冊等線上資源。
六、綜上,學習歷程檔案非僅為升學用途之備審資料,並不強制學生上傳學習歷程檔案,學生因故無法或選擇不上傳學習歷程檔案,仍可採原有升學機制(PDF檔案方式)作為備審資料上傳招生平臺。且為利師生、家長及社會大眾更臻了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及學習歷程檔案推動目標與內涵,教育部積極辦理各項宣導活動,包括行政宣導、經驗交流論壇、審議計畫、工作坊、學生分享會等活動,並提供學習資源及指引等,協助學生掌握完成課綱精神及學習歷程檔案之方法,並提升各界對學習歷程檔案與考招連動正確認知。
後續推動規劃
一、每年上、下半年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工作小組研習,提供最新學習歷程檔案資訊,協助學校人員掌握學習歷程檔案之正確觀念,並於校內確實運作。
二、每年上、下半年辦理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說明會,協助學校人員瞭解學習歷程檔案提交之操作,以維學生權益。
三、持續辦理非都會區學校之「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分享會」,提供非都會區學校之學生展現學習成果之舞臺,每場邀請不同區域學校學生分享其課程學習成果與自主學習計畫,展現學習歷程的豐富性與多元樣態。
四、持續辦理宣導,並加強向高一新生及其家長說明,相關政策措施,降低外界對學習歷程檔案與考招連動等相關疑慮,並持續透過經驗交流論壇、說明會、分享會等活動,及提供製作學習歷程檔案數位學習課程或相關指引,有利親師生掌握學習歷程檔案之內涵及正確觀念,同時也將持續蒐集相關建議,以精進政策之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