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民代參選時,應進行智力測驗並公告

提議者 小卡

已附議181 (時間已截止)

尚須4819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6-10-27
檢核
2016-10-31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6-12-29
民代參選時,應進行智力測驗並公告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有鑑於民意代表常常出現異於常人的舉動,

比如桃園市議員將甩棍認為是軟棒棒,

甚至在質詢時說自己在替代役男宿舍洗澡。

或是立委質詢手機跟自己同名,沒有經過他的同意等荒謬舉動。

建議中選會應該在民意代表登記參選時,為這些候選人進行智力測驗,

並將智力測驗結果公告,以供民眾投票時選擇。

利益與影響

對於人民比較不會再選出軟棒議員,oppo立委之輩。

也可以促進民主的發展,

避免納稅人的血汗錢淪入一些怪民意代表手中

13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