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說明
教育部自100學年度全面實施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政策,推動至今,入園率近97%,學前教育亦為進入國小義務教育之重要階段,為協助幼兒有機會適應團體生活,俾順利銜接國小生活,因此,未將其自學家庭5歲幼兒納入補助對象;又本項補助係為教育補助,與提案者所提之社會福利補助本質並未相同。
研商辦理情形
一、國教署於107年8月22日電話聯繫提案人,提案人說明5歲幼兒免學費實際補助對象為家長,不應透過幼兒園轉撥,增加園方行政作業,應將補助款回歸家長;另應將自學家庭幼兒納入補助範圍,以達補助標準一致。
二、考量5歲幼兒即將進入國小義務教育階段,為協助其及早適應國小生活,以鼓勵幼兒及早進入幼兒園就學為政策方向,讓其有機會適應團體生活,加強同儕互動關係,以提升解決問題、溝通表達等各項能力;教育部前於100學年度起全面提供就學當學年度9月1日前滿5歲幼兒免學費的學前教育,對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或家戶年所得新臺幣(以下同)70萬元以下的經濟弱勢家庭,再加額補助其他就學費用;二項合計,經濟最弱勢者,可以免費就讀公立幼兒園,就讀私立幼兒園者,每名幼兒一學年最高補助6萬元(分上、下學期撥付)。
三、前開補助係屬教育政策,與發放育兒津貼等社會福利政策性質並不相同;補助對象須符合一定資格且就讀符合一定條件之幼兒園始得領取補助;另考量家長具充分的教育選擇權,決定幼兒就學場域,因此,免學費補助兼採公私立幼兒園為5歲幼兒之就學機構。又本項補助係為教育補助,與民眾所提之社會福利補助本質並未相同。
四、另行政院為因應少子女化現象,從106年下半年起即透過專案會議,召集教育部、衛福部等10個部會,經多次資料試算及縝密的政策評估後,研定「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年至111年)」,並於107年7月25日經行政院核定在案,完整規劃「0-5歲全面關照」、「友善家庭的就業職場對策」、「兒童健康權益與保護」及「友善生養的相關配套」等四大構面的策略。其中,教育部秉持尊重家長選擇權,保障每個孩子都獲得尊重與照顧,及無縫銜接0-5歲幼兒照護的原則,達到持續加速公共化、減輕家長負擔、改善教師與教保員薪資、穩定服務品質及提升幼兒入園率等目標,以「擴展平價教保服務」及「減輕家長負擔」之雙軌推動策略,說明如下:
(一)在擴展平價教保服務方面,教育部除持續擴大公共化教保服務外,並建置準公共機制,規劃與符合「收費」、「教師及教保員薪資」、「基礎評鑑」、「建物公共安全」、「教保生師比」及「教保服務品質」等6項要件的私立幼兒園合作,以貼近公共化幼兒園收費向家長收取費用,家長每人每月繳交費用不超過新臺幣(以下同)4,500元,第3名以上子女每人每月繳費不超過3,500元,低收入及中低收入家庭幼兒免繳費,以具體減輕家長負擔;惟考量政府整體財政情形,且各項政策之規劃及辦理均應以漸進方式為之,爰準公共機制107年度於6都以外之15縣市試辦,至108年8月起全面推動。
(二)在減輕家長負擔方面:配合上開準公共機制全面推動之時程,輔以相關配套措施,並考量育兒津貼係屬社會福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同步推動,爰規劃自108年8月起對於家庭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非就讀於公立、非營利或準公共幼兒園且未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家庭2-4歲幼兒補助3萬元,第3胎以上幼兒每年加發1萬2,000元;自108年8月起以擴大性質辦理銜接辦理2-4歲育兒津貼,且同時於全國實施。
五、爰上,考量前開補助係屬就學補助性質,尚不宜僅以人或胎次為補助對象;又教育部刻正推動「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相關措施,審酌當前整體學前教育政策推動之一致性,爰維持現行做法。
參採情形
免學費就學補助係屬教育政策,與發放津貼等社會福利政策性質並不相同,補助對象須符合一定資格且就讀符合一定條件之幼兒園始得領取補助,因此透過幼兒園協助家長辦理申辦,可減少家長自行申領補助之負擔及困擾;另考量幼兒園協助家長辦理經費申請及發放作業,將產生額外衍生之行政支出,因此,另補助幼兒園行政作業費用協助支應。
後續推動規劃
國教署將持續於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定期召開研商會議,賡續研議補助款申請作業之簡化,減輕幼兒園行政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