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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者 榛夏
已附議29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71個附議
很多家庭符合低收入戶年薪標準卻因為家中有企業負責人,或是動產與不動產超過標準而無法申請,但其實許多家庭只要少了這些因素,就等於沒有經濟來源。
相反的,卻有些家庭找法律漏洞,寧可領國家的補助卻不願工作,導致需要資源的人反而得不到資源。
如果可以有一個更好的標準去衡量低收入戶的標準,才能把國家的錢花在更有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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