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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者 信宏
已附議158 (時間已截止)
尚須4842個附議
現行法律規定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無期徒刑逾二十五年,由監獄報請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但仍有不少殺人犯在假釋出獄後仍然再度犯法,造成社會恐慌及民眾受傷,因此提議犯刑法殺人罪遭判無期徒刑者一律不得假釋。
受害者家屬不用擔心會遭到二次攻擊,也可避免再犯發生,更可以達到嚇阻犯罪之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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