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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刑法殺人罪遭判無期徒刑者一律不得假釋

提議者 信宏

已附議158 (時間已截止)

尚須4842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0-10-13
檢核
2020-10-14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0-12-13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現行法律規定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無期徒刑逾二十五年,由監獄報請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但仍有不少殺人犯在假釋出獄後仍然再度犯法,造成社會恐慌及民眾受傷,因此提議犯刑法殺人罪遭判無期徒刑者一律不得假釋。

利益與影響

受害者家屬不用擔心會遭到二次攻擊,也可避免再犯發生,更可以達到嚇阻犯罪之效用。

3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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