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劉耀文
檢核未通過
目前不管在居家環境、工作場所、公共場所…等,依照現行消防法規要求,均設置數個滅火器。
我居住的公寓,樓梯在每層都設有兩個滅火器,我工作的場所裡外設置三個滅火器,在此感謝消防人員與公務人員的努力。
我希望調整改進的地方是,能刪減不必要設置的滅火器,由使用者自行選擇滅火器種類及購買管理,將節省的經費提升消防人員設備,使用器材。
目前我所能接觸的滅火器,都是公部門規範設置的。絕大部分都是乾粉滅火器,體積龐大、重量不輕,使用年限是三年,超過年限就必須交給消防部門更換處理。
現在科技日新月異,簡便、有效的滅火用具不斷推層出新,行政規範的更換已無法跟上設備的進步。希望能開放消防法規,訂定消防滅火設備型錄,交由使用者自行購買、理解用具,增強災害防範意識,降低消防部門瑣碎事務。
滅火器是最常見的緊急消防設備,但實際操作或了解操作的卻十不存一。除了教育課程外,大多數人都不曾使用過滅火器。希望能透過自行購買的方式,理解消防設備的使用方式,與新舊式滅火器的差異,更能有效提升災害應變能力。
同時也能降低不必要的開銷,乾粉滅火器市售約千元,每層2個,五樓公寓就有10個,假設一個里有50棟公寓,三年一次更換,預算也須編列50萬。雖然我不懂經費是如何編列的,但就如上述所說,經費下去了,東西買了,那大眾就有將防災放在心上?
防災不只是政府的責任,也是全民的責任,市面上新型滅火器家用的約600元,操作方便、體積小、藥劑時效長達十年。與其浪費大量資源投入在使用少、設備老舊、操作不易、管理困難的消防設備,不如立法要求使用者購買防範,將經費撥補給設備老舊的消防弟兄們。
相關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