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大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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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亞水獺現今僅剩金門擁有不到200隻,雖列為保育類動物,卻未立法執行。反觀數量一樣少的石虎,卻擁有石虎保育條例等。
同樣在 108/01/09所公布最新 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 同列為1級之保育類動物不在少數,尤其是特有種或瀕臨絕種之生物,在人類發展所對環境之破壞導致棲息地受損、路殺等等,使原本每況愈下的狀況更加雪上加霜。
而又以歐亞水獺為例 ,人類的開發 阻斷了原本連貫的棲息地,而使棲息地破碎,且尤為其非團體活動之物種,它較為獨行,因此在破碎的環境中遇到了交配期,要尋找配種對象更是難上加難
故我認為應設立專法 專門制定人為行徑與1級保育類的規範及復育,不論是地方法規抑或中央法規,最重要的是發揮其功效
維持1級保育類的數量並研議復育計畫,維持生態與經濟發展之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