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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用經濟弱勢來躲避詐欺幫助犯的刑責,該鞭刑就得鞭刑,否則,對經濟弱勢又腳踏實地生活的家庭很不公平

提議者 簡可可

尚須0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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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5-12-10
自行撤案
2025-12-10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我們發現法界人士有意要把求職詐騙與貸款詐騙走向除罪化的心態,不然,為什麼詐欺車手都輕判、人頭戶可以無罪,主因在因為他們缺錢,所以可以被原諒,要附議這個議題之前,先請所有附議的人先去網路上看「我們6個」的劇情,一定要每集都要看,有上班族說看到一個家庭失明的媽媽被丟入滾燙的浴缸後,到姐代母職的情節就看不下去,因為看到真的很想哭出來,但是當所有集數全部看完,就可以知道從事詐欺幫助犯,用經濟弱勢當減刑的理由,根本就是拿來脫罪,因為,「我們6個」的劇情沒有人從事犯罪為業,反而是用自己的經驗去幫助別人,所以,經濟弱勢不能當詐欺幫助犯的理由。

「我們6個」這是真實的事件,但網路沒有寫得很細,倒是還破壙了台東純樸的形象,好在黃健庭縣長任內,將台東走向國際,並維持良好的治安,才扭轉了台東的形象。劇情大網如下:

林達生是個遊覽車公司負責人,郭富美是小學老師,生了第三胎以後,因一場意外,損壞到視神經,造成失明,無法繼續任職,只好提早退休,所以,郭富美沒有看過自己第三胎以後的3個女兒從翻身、爬行、學走路到學講話的過程,那時,家事三餐洗衣全由林達生處理。林達生因為在公司與一位年輕的員工發生戀情,還把小三帶進家裡,住進郭富美的房間,引起6個小孩反彈,林作賢原本成績優秀,是個高材生,不滿爸爸林達生的生活態度,氣到離家出走,林作賢的第一步先去廟裡當志工換取三餐,而當時的廟周圍就有一些角頭從事犯罪行為,趁林作賢未成年又需要經濟生活時,用饅頭和地瓜收買,從事犯罪行為,林作賢不理會,後來被廟介紹到理髮店裡工作,理髮店老闆為了要讓林作賢可以腳踏實地工作,過正常生活,與犯罪組織切割關係,用林作賢第一個月的薪水把人要回,並提供理髮店當他的住處,但犯罪組織不死心,找上理髮店把林作賢帶出門去教林作賢與別的角頭鬥歐,林作賢不敢做,卻不知所措,警察來時,所有人都逃走,只留下他一人被警察帶走,後來,學校校長出面保他出來,帶他回家與家人見面。林作賢翹家、翹課期間,林達生的遊覽公司因財務周轉不靈,向地下錢莊借高利貸,被暴力討債找上門,還鬧到住宅,引起左鄰右舍恐慌,林達生決定先帶兩個女兒與小三到台東老家躲債,房東因被鄰居投訴郭富美家庭被暴力討債,逼他們搬走,由大姐林秋伶、弟弟林作逸和最小的妹妹郭品秀一起帶著失明的媽媽離開住處,林作逸和林作賢正好都要忙高中聯考,媽媽決定先給大姐林秋伶和林作逸有個讀書的環境,用家中沒有被林達生要走的緊急預備金(黃金兌現)當房租,租下一間小房間,由林秋伶與林作逸同住,媽媽和郭品秀暫時流浪街頭,無意間流浪到教會,被教會安置後,通知當地里長找一間教會隔壁已倒閉的小吃店當居住地,有廚房可以煮食,但洗澡還要進教會洗,這也是他們信仰基督教的開始。里長後來登報並向社會局爭取社會救助,因郭富美不願和林達生離婚,婚姻存續,林達生的公司未解散清算,當時的法規,就無法列入社會救助,慈濟功德會就派師姐來協助爭取平價住宅,就幫他們安置到木柵的平價住宅居住。當時,林作賢與媽媽相聚後,被大姐林秋伶痛罵一頓,林作賢認為住處都安頓好了之後,自己1人衝到台東,兩個妹妹本來爸爸林達生要幫他辦轉學手續轉到台東,結果,也沒辦,兩個妹妹沒去上學就算了,還被小三家暴,林作賢趁林達生不在家時,將兩個妹妹接回木柵的住宅居住,老爸林達生知道住處安頓好了,要回台北和子女相聚,剛好郭富美視力好轉,看到三個已經上小學的女兒,因醫師說治療需要很高的費用,可能還會有後遺症,郭富美以要到台東借錢治療眼睛為由,將原來從台東回來的兩個妹妹再一起回到台東老家,因和小三同住,剛好其中一個妹妹發燒,另一個妹妹外出,看到救護車開往台東老家住處,外出的妹妹回到家發現媽媽被丟入滾燙的浴缸內的痕跡,從浴室到客廳地板還都是血跡,當時台東的醫療不發達,只好將郭富美送往高雄的醫院急救,爸爸以電報通知住在台北的林秋伶、林作賢、林作逸和郭品秀到高雄看媽媽,結果,郭富美傷重不治死亡,遺体被送到太平間,林秋伶非常生氣,認為是小三闖禍,為了保護弟弟妹妹的人身安全,決定與爸爸切割關係,自己姐代母職,將所有弟弟妹妹全帶回台北,林秋伶原本就讀自己興趣的工專建築科,學校也提供獎學金與清寒救助,因卡在作業程序都要法定代理人簽章,加上靠獎學金無法撐起一個家的家庭收入,連弟弟妹妹的教育費都付不起,民國84年以前也沒全民健保,獎學金也不夠付醫療費用,決定休學,去當全職的勞工,林秋伶就在邊送報紙時,經過一間工廠發現在徵女工,就去應徵,並努力爭取加班機會,領班得知林秋伶家庭狀況而捨棄學業,爭取只要年滿18歲,就直接轉正職員工,林秋伶也建立了完整的家庭規劃,接著是為了要釐清郭富美死因的真相,林秋伶與林作賢、林作逸討論是否要與父親對簿公堂,因為涉汲兩個家族的事,他們想到郭富美的兄弟姐妹(舅舅、阿姨)也沒和他們有聯絡,一旦對簿公堂,變成沒有親戚了,因大姐未成年,由台東老家的鄰居陪同向地檢署提告小三蓄意殺人案,鄰居向林秋伶提醒,老爸林達生花錢請律師與找証人幫小三辯護,如果証據不足,將無法對小三判刑,還會造成小三去找他們姐弟妹報仇,大姐林秋伶為了保護3個年幼的妹妹,先以家庭花費無法支撐為由,幫3個妹妹申請進入兒童之家,結果,因卡在父親還在,還有扶養關係,沒有兒童之家願意收留,但林秋伶也不知道問題點出在哪,直到找到傅媽媽的那一家,傅媽媽告訴林秋伶他們,只要爸爸願意簽下放棄扶養切結書,就可以收留,並拿出了放棄扶養切結書給林秋伶,大姐林秋伶利用沒排班的時段,自己一人衝到台東找爸爸簽下放棄扶養切結書,林達生原本不願意,林秋伶詢問爸爸如果要展現對他們子女的關愛,條件就是放棄小三,並搬回台北和他們同住,林達生以台北高度競爭,無法賺錢為由,並離不開小三,只好簽下放棄扶養切結書。切結書交給兒童之家後,住進兒童之家的只有3個妹妹,大姐林秋伶說因兩個弟弟要準備高中聯考升學,決定和兩個弟弟回家住,並督導兩個弟弟的課業,因兒童之家有開放兒童可以外宿的時段,最小的妹妹對環境的適應與學習比較慢,剛好由兩個姐姐協助,兩個弟弟建議大姐要多送東西給自己的妹妹,讓兒童之家其他的小朋友了解他們的3個妹妹不是沒有家人,才不會被同儕欺負,林秋伶就另外想到,利用假日沒排班的時候,去兒童之家將三個妹妹接回家住,或帶出門郊遊、野餐,讓3個妹妹有一個家的感覺。有一天,最小的妹妹品秀從學校要返回兒童之家,到門口被爸爸林達生找上門,正好被兩個姐姐和傅媽媽看到,傅媽媽為了保護他們的安全,建議大姐和兩個弟弟都把戶籍遷到兒童之家,一方面可以落實監督爸爸的行為,另一方面可以提供獎學金兩個弟弟,剛好林作賢與林作逸聽從大姐的意思,就讀花蓮師專,原本他們兩個心情非常不爽,但意外可以把戶籍遷到兒童之家,安排他們假日到兒童之家的房間,正好對3個妹妹而言,兩個哥哥算是未來的小學老師,兒童之家正好是林作賢與林作逸學習指導3個妹妹課業的機會,也正好對兒童之家其他的小朋友下馬威,讓其他小朋友不敢欺負他們的妹妹。有一天,大姐林秋伶在上班途中遇到自己的爸爸林達生,說要和他們一起聚餐,並說出小三已被判決7年有期徒刑已發監服刑,大姐林秋伶看在沒什麼危險下,決定讓爸爸在他們假日時參與聚餐,結果,吃完飯後,爸爸又衝回台東,原來,林達生和小三在小三入獄前,生下一個兒子,因林達生堅持不與小三結婚,小三不滿就將自己生的嬰兒從火車上丟到外面,撞到頭部,造成智障兒,林達生最後才與小三結婚,後來,大姐林秋伶順利培養林作賢、林作逸成為正式教師,兩個妹妹一個就讀宜蘭大學社工督導相關科系,另一位讀慈濟護專護理科,都完成了小時候的理想,最小的妹妹品秀因未成年,必須待在兒童之家滿18歲才能離開,在林作賢與林作逸得知未來工作與經濟生活穩定後,勸大姐林秋伶去義大利追求自己的理想,換他們兩個來負擔妹妹的經濟生活與教育費,也因為經濟趨於穩定,他們就去兒童之家將最小的妹妹品秀接回家住,好不容易6個小孩都已成年,有經濟能力時,得知小三因獲減刑與特赦,實際刑期才服刑1年多,沒想到,小三才出獄沒多久,就用電鍋將林達生殺害,而且還在智障兒面前進行,智障兒嚇到去報案才讓林作賢通知在非洲行醫的妹妹與在義大利就學的姐姐回台灣,處理完爸爸的後事後,6個小孩除了各自追求事業理想後,假日常相聚在一起。

利益與影響

從「我們6個」這故事有沒有發現一個玄機,因為林達生的6個小孩,姐當母職時,當時網路不發達,但不代表犯罪為業的工作都沒有,當姐姐的是邊送報紙時到一家工廠看到徵女工,她是「直接在工作地點應徵」,然後又四處接代工交貨,劇情並沒有演到生病怎麼就醫,民國84年以前沒有全民健保,就醫很貴,這也就是為什麼當姐姐的無法用獎學金過日子,必須當全職勞工的原因,因為當全職的勞工可用勞保看診,比較便宜,而當哥哥姐姐的也沒有想過要去借錢生活的念頭,因為他們自知知明借錢對象只有高利貸和銀行,早期向銀行借錢要請銀行高層吃飯,不然只有像親戚借錢才不會被利息拖垮,但他們也知利息與本金會壓垮生活,所以,沒有去申請貸款。對比現在,經濟弱勢的人,反而是四處向民間融資業借錢,而且都不考慮還不起怎麼辦,又有急用的心態,詐騙就用冒充民間融資業來騙經濟弱勢的人借錢要交帳戶,然後經濟弱勢的人本身教育程度也低,都不知道貸款時帳戶只要影本,且和金融卡無關,冒充貸款的說要金融卡,申請人就傻傻交出去,成為人頭戶。車手部分,現在是透過網路求職而被騙,不是去外面遊走看哪個地方有貼徵才公告,而且越辛苦的工作,越年輕的人越不想做,尤其是就業中心辦的就業博覽會提供的徵才資訊,他們都沒興趣,偏偏很多網路求職的工作內容幾乎都是詐騙的分工範圍,所以,每個上班族與退休人員才會對經濟弱勢者成為人頭戶與車手產生恨意,恨在他們的生活態度不腳踏實地,只會投機取巧,做事不先動腦思考會有什麼下場,為了這些經濟弱勢者的不良生活態度,去影響到別人的財產損失,還可以大膽在法庭喊說沒錢賠,好像沒錢賠是一副可以沒事一樣,所以,請大家思考一個問題,尤其是法界人士,經濟弱勢而成為詐欺幫助犯的任一個角色,該不該被「扁」??該不該被「鞭刑」??如果被害人還覺得不夠的話,沈復的兒時記趣是對賴蛤蟆鞭數十,趨之別院,台灣的上班族要不要以民意來施壓對詐欺幫助犯「鞭數十,趨之別國」??因為,沒有鞭數十,趨之別國對林秋伶這個家庭真的很不公平,經濟弱勢的人被同情的門檻,必須建立在有良好的生活態度,林秋伶這個姐代母職的家庭,是所有經濟弱勢家庭的模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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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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