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說明
為改善護理人員職場環境,留任護理人力及預防人力流失,本部持續推動多項改善措施,如下:
一、改善護病比措施:護病比納入評鑑、連動健保住院診療報酬、納入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另持續召開三班護病比討論會議等。
二、推動「住院整合照護服務試辦計畫」:111年起透過健保專款,推動「住院整合照護服務試辦計畫」,藉由照護工作分級分工方式,由照護輔佐人力分擔非技術性照護工作,使得護理人員回歸專業工作,減輕護理人員工作負荷,病人家屬、護理人員及照護輔佐人員滿意度平均達8成以上。
三、改善職場勞動條件:訂定護理排班指引與懶人包、建置「護理職場爭議通報平台」,作為基層護理人員匿名通報不合理排班等職場爭議案件之管道。
四、改善護理職場薪資環境:修正護理(助產)人員夜班費、健保新增首日住院護理費與因應基層護理人力需求,提高1~30人次診察費,用於反應護理人員薪資,提升護理照護品質。
研商辦理情形
一、為確認提案人之提議內容,本部業於112年8月29日電子郵件確認訴求,提案人業就提議內容進行補充說明(如附件)。
二、另為改善護理人員薪資與職場工作環境,行政院自112年5月起持續召開多次會議,就護理人力與職場工作環境進行跨部會會議研商。
三、112年9月28日行政院業通過「護理人力政策整備」12項策略計畫(112-119年),整合本部、教育部、考選部、國防部、退輔會等5部會之力,減緩現有護理人力短缺,及因應臺灣至119 (2030)年需要再增加至少5.5萬的護理人力。護理人力政策整備12項策略計畫如下:
(一)教育部:投資護理人力培育,113年開始增加10%護理學生人力投資,以達人力自給自用需求。
(二)考試院:國考增次、題數減少及教考用之協力整合,提升合理考照率。
(三)本部:投資護理人力留任。
1.薪資改善:113年起護理人員夜班費獎勵、三班護病比達標獎勵與公職護理師比例調升。
2.職場改善:112年8月1日始三班護病比填報,預定112年底完成三班護病比標準訂定,113年推動;並推動護理友善職場典範獎勵、擴大住院整合照護計畫、智慧科技減輕護理負荷、護理新手臨床教師制度等措施,帶動正向職場改善。
參採情形
一、調查與公開護理人員薪資:查勞動部每年均定期監測護理人員薪資,依勞動部111年「職類別薪資轉知調查」結果,7月經常性薪資近4.8萬元,過去一年(110.8~111.7)平均薪資69.9萬元。本部亦調查公部門含縣市政府之市立醫院護理薪資調查結果已公開至本部「護助e起來平台」,另本部將於該平台規劃啟動「友善護理職場專區」由醫院公開職場勞動條件資訊(如薪資福利、職場支持與留任措施等),帶動正向護理執業環境。
二、編列特別預算用於護理補貼及調整健保護理相關費用:
(一)為改善勞動條件及薪資福利,減緩現有護理人力短缺,行政院112年9月28日通過護理人力政策整備12項策略計畫,其中推動「護理人員夜班費獎勵」,為現有各醫院夜班費之外,再額外支付給護理人員,協助醫院充實夜班護理人力,更是提供醫院所有護理人員有更多元班別選擇的機會,以提高護理人員人員職場留任意願。
(二)全民健康保險自104年將「提升住院護理照護品質」20億元由醫院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專款移列至一般服務,並陸續於醫院總額一般服務中編列預算用於調整護理費,105年至111年每年新增挹注4至18億元調整護理相關費用,該預算隨每年醫院總額一般服務成長率逐年成長,將納入未來政策規劃參考,惟考量調整住院護理費支付點數需額外經費支應,本部健保署將依各年度健保總額公告事項辦理。
三、訂定三班護病比規範:為推動三班護病比,須有實證數據之收集,本部已於112年8月1日啟動每月健保VPN系統三班護病比填報,並預計於10月召開三場醫院三班護病比會議討論,持續與醫院團體、護理團體、護理工會開放討論, 112年12月以前完成三班護病比標準的訂定。
四、跨科支援合宜配套措施(訓練、適應時間等):
(一)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規定,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且應符合經營上所必須、不作不利之變更、體能及技術可勝任等原則。
(二)查目前醫院常見跨科支援方式,分為擔任當班主責護理師,或擔任功能性護理師,協助監測生命徵象、靜脈注射等護理業務。如醫院有跨科支援之需求,應以擔任功能性護理師之支援方式為主,並由完成訓練之護理人員為之。倘護理人員有遭受不當之跨科支援安排,可至本部護理職場爭議通報平台進行反映;後續透過調查醫院友善護理職場資訊,帶動醫院提供正向支持措施。
五、推動休息時間給薪:依勞動基準法第35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護理工作如有無法中斷之情,可依但書規定調配休息時間。又原約定之休息時間醫療機構未給予護理人員休息,要求勞工持續工作或待命,仍屬工作時間,應依法給付工資。
六、護理人力分級分工:本部自111年起推動全民健康保險住院整合照護服務試辦計畫,由醫院將照護輔佐人員納入病房照護團隊(Skill-Mixed),藉由照護工作分級分工方式,由照護輔佐人力分擔非技術性照護工作,使得護理人員回歸專業工作,以減輕護理人員工作負荷,強化護理專業能力正面效益。本部亦刻正發展醫院照護輔佐人力制度,透過本部訂定訓練內容及認證機制,發展因地制宜、因院創新之輔佐人力。
七、護理教育積分課程應納入公假出勤:護理人員若具公務人員身分,則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4條第6款規定:「公務人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給予公假。其期間由機關視實際需要定之:…六、奉派或奉准參加與其職務有關之訓練進修,其期間在一年以內者。但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規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及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7 條第1項與第12條第1項規定略以,公務人員各種訓練之請假、津貼支給標準,應依各該訓練辦法或計畫規定辦理;各機關學校選送或自行申請進修之核定與補助,依全時進修、公餘或部分辦公時間進修之公務人員,於核定進修期間,准予帶職帶薪或給予相關補助,或一定條件下,得給予部分費用補助。至於未具公務人員身分之護理人員,則由醫療機構參酌前揭規定辦理,惟若於正常上班時間以外時間,奉派參加與職務有關之外部教育訓練,其訓練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參考改制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1)台勞動二字第33866號函釋〕。
後續推動規劃
本部將持續於本部護助e起來平台之「護理人力專區」(https://nurse.mohw.gov.tw/np-154-2.html)公開護理薪資調查結果與護理人力相關政策,達政府資訊公開之目的,提升基層護理人員公共政策之參與,並持續推動「護理人力政策整備」12項策略計畫,優化護理執業環境,促進護理人力正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