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李元治
已附議1645 (時間已截止)
尚須3355個附議
<<山域 >>
A 玉山國家公園
一、自炊區請正名:
台灣大部分的深山型山屋,山友自帶食材自炊是最普遍的山上用餐模式,能夠有條件提供餐飲的山屋屈指可數。但是身為全國最熱門路線上的指標性山屋"排雲山莊",居然只有在屋外牆上貼一個"燒開水區"牌子,加上一張很小的不鏽鋼小桌子,三面無遮蔽的環境,許多山友反映,不訂餐就只能燒開水?吃乾糧? 我們的下一代國民進入山林也不必學習如何安全用炊具? (林間的落地生火與山屋使用炊具生火是兩回事)
如果主管機關不願比照其他山屋,開放室內廚房讓大家共同使用,那麼山屋外的原"燒開水區"的牌子必須正名,改成"自炊區"或"自煮區",若山莊只能燒開水,不准山友自行煮食,豈不是強迫大家非得訂餐不可?山區常低溫強風,待在屋外燒開水區的山友常自嘲自己為山屋邊緣人,瓦斯爐不耐風吹,即使加上防風板,戶外燒水仍是很大的挑戰,山友也有失溫的安全疑慮,國家公園置山友安全不顧?98年原始排雲山莊設計,有設計自煮區廚房,後來委外營運後把自煮區改成私廚了,為什麼?
二、用餐平權:
山友多有反映排雲山莊中的餐廳,只有訂餐者才能使用桌椅。自煮者常有被驅趕的狀況。請問包商與玉管處的契約是否讓包商取得了內部餐廳的專用權?若沒有,應告誡工作人員不得再驅趕自煮的山友,先到者先坐。如果自煮的山友不得與訂餐者共用室內桌椅,那麼只得請玉管處另在外頭"燒開水區"多增加幾張桌子及椅子,並增設必要光源及遮風牆。
排雲山莊現在有多了供餐選項很好,多了一個方便。但排雲山莊畢竟不是森林遊樂區型的山屋。有些山屋(山莊)從停車場下車走過去不過幾十幾百公尺,而排雲山莊需要經過不同地形花費數小時長途跋涉,是山友庇護所,也兼具著山野教育的功能。不宜視作是單純高山民宿或高山旅館來操作。
三、簡化申請流程:
入園的申請的繁瑣過程及介面對外國人不友善,無益於將東亞最高峰推向國際,請簡化申請流程。建議參考附檔:"論外國人來台登山的常見性困擾"一文
<<水域>>
B海洋國家公園 (南方四島)
一、 營海企字第1121000636號最新的修正公告違反了行政院向海致敬政策,請再議。
特別景觀區原本即佔海洋國家公園最大的範圍了,以前說要保護珊瑚及特殊景觀,漁船、觀光船可以在特別景觀區通行,但是無動力的海洋遊憩活動卻需要另外申請,此點已經很不合理了。 而3/1即將正式生效的修正公告,進一步連以前可以進行水上活動的一般管制區及海域遊憩區也變成要申請後才能進行水域活動。 名為海洋國家公園卻不好好發展海洋特色? 海洋國家公園不是該引導國民去多多認識海洋嗎? 應該好好推動讓國民學習保護生態及安全親海,怎麼現在卻有開倒車的感覺? 一個連海邊踏浪游泳都要事先申請的海洋國家公園大家還會想去嗎?
C台江國家公園
一、核准制改為報備制:
目前有許多觀光遊船往來於台江國家公園水域,無動力浮具卻需要申請才能下水。舉例台灣許多地方原本要申請入山證才能進入的山域,後來都廢止了,因為沒有繼續的理由。國外許多的國家公園(例如冰河灣國家公園),各國人士租了獨木舟就直接下划去做水上旅行了,可沒有所謂申請這回事。台江國家公園有分很多區,其中生態保護區的部分禁止從事水域遊憩活動可以理解,但一般管制區其實需要事先申請的意義不強,台江內海的水文條件又比南方四島的水文更單純,有更有條件好好推展水域活動。台灣人很習慣樣樣要申請要核准,其實很多範圍只要充分告知國人風險,提醒做好安全措施,其他就讓國人自負其責。若國家公園還是想掌握進出園區的民眾狀況,建議可以改申請核准制為報備制,也可以降低國家公園的審核作業量。
好的管理者是提供解決的方法。不負責的管理者是尋找各種不能進步的藉口。
以上問題,我們要求公開收集意見,並儘快召開協作會議,讓各界人士一起來討論改進方案!!
玉山國家公園的山徑,歷史悠久,往來著老中青各年齡層的山友。相較於山屋自炊的歷史,山屋提供餐飲的歷史就短得多了。山屋提供餐飲無疑降低了登山者的門檻,因此帶來了更多初階的山友(以及下一代的國人)到排雲山莊,所以排雲山莊正是培養登山知識技巧及環境教育最佳的"戶外學校"場地。
至於玉山國家公園擔心廚餘棄置的問題,排雲山莊恰好是國內少見24小時都有管理員駐守的山屋。透過管理員強力引導跟山友的互相砥礪,強調相關規定或呈現更明顯的告示牌(例如:"歡迎檢舉亂丟廚餘有獎金。亂丟廚餘者會被停權或被罰款。24小時攝影中"等)之後應該就能形成大家嚴格遵守的遊戲規則~
這樣的環境教育才有幫助養成登山者的好習慣,在其他沒有禁止炊煮的地方(應該大部分都沒有禁止)自炊時,才知道應該做好哪些自我要求,維護環境和自身安全。
台灣的山徑四通八達,山徑中的各處山屋就好比是驛站。排雲山莊是指標性的山屋,但規畫上卻好像一輛只能刷悠遊卡,不能投零錢的公車;又像是一輛全靠空調卻沒有預留氣窗的遊覽車 (空調若偶然壞了該怎麼辦?)全國各地深山型的山屋皆有自行炊煮食物的權利,就是排雲山莊不行,難怪被一些山友戲謔為:排他山莊 XD
另外,一個多月前才剛發生山友食用國內某山屋供餐結果集體腹瀉的新聞,看來自煮一般來說才是更安全的選項。國家公園應注意風險分攤,把所有的雞蛋都放在同個籃子裏並不妥當,也忽視了特殊飲食需求者的自炊權益 (例如: 麩質過敏者 )
而山域大家聞火色變,卻忘了安全生火的也是一種需要學習的保命技巧,好幾公里的山路,誰能確保你一定能夠走到山莊?萬一中途出事了,必須緊急停在原地,保命裝備有沒有帶就很關鍵了。本來如何安全用火也是山野教育的一環,台灣的山屋數量那麼多,不可能所有的深山山屋都有供餐( 當然也不可能全面取消自炊 ),但未來可能還有其他熱門路線上的山屋效仿排雲山莊的案例,若國家公園持續有抑制自煮的政策趨勢,新一代的山友無法學習如何安全用火,那未來會製造很多誤闖森林的小白兔,是國家不幸。
仁者樂山,智者樂水。 台灣水域插了很多"水深危險"牌子的行為,水深危險現在幾乎成為台灣人的普遍信仰,讓大眾難以有機會去理解實相,也阻止了民眾學習安全親水的能力。過去四年已提過三個水域相關提案都過門檻並成功立案了,惟,水域問題涉及的主管機關眾多及議題多樣,不是開一次會議就能解決的,請國發會對以下比較複雜的提案開啟定期檢討的機制,謝謝。(2019年的提案: 敦促行政院履行海洋國家之宣示,建立全國水岸安全機制,協助修改或廢止現有不當水域禁令。2022年的提案: 廢除發展觀光條例36、60條,真正開放水域遊憩活動。 2022年的提案: 請行政院檢討開放公園水域、水庫、漁港等公共設施,鼓勵全民親水並且進行水域安全教育,全面提升國人水性。)
台灣人的老一輩人及中生代,從戒嚴時代走過來,仍習慣了去很多地方樣樣要申請要核准,有時比較難想像自由的可能性,我國戶外活動管理政索應該與時俱進,檢討一下這些入山下海真的有必要樣樣做申請嗎?
支持保育珊瑚,特定水域限制或禁止遊憩活動,但不應該是全面要求申請下水,卻沒有明確的保育作為。
支持山屋供餐,但不要排除山友可自炊食物的選項,以免被譏有商業壟斷之嫌。
行政院推出向山致敬、向海致敬的政策,最應該積極配套的就是做好戶外安全教育、環境教育。故而出此提案,希望去除一些政策上的明顯問題,引導台灣戶外活動發展走向更好的方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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