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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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廣播電視內容申訴網頁,建議提供民眾上傳影片功能(例如手機拍攝電視播放新聞報導及政論節目內容,以及其他民眾對於報導時產生直覺看法),作為調查申訴內容主要依據。以及媒體業者提供申訴影片內容不實,或刻意提供經剪輯影片供NCC審查以致規避處罰者,納入撤照名單。
二、目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1條規定,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分公司的執照有效期間為6年,因此執照有效期限將至,須提出換照申請。但目前媒體業者均持有2~3個電視頻道(例如新聞頻道區段,部分業者擁有2個電視頻道)。建議每次更新媒體執照時,同時更換該區段頻道位置,以及同一業者持有2家以上頻道者不得相互接續(例如媒體業者持有1001及1002台,視為相互接續)
三、建議NCC應規範各家新聞媒體播放中央與地方疫情訊息,必須隨後需強制於新聞頻道右下角顯示逐字稿QR碼連結(內容包括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及各地方政府公告疫情訊息及政策,以及各家記者提問與政府回覆訊息(重點是需標註媒體業者或代為某媒體提問業者名稱)
四、建議NCC應有限度規範各家媒體製播原則,例如規範政論節目播報內容及時段限制(詳情如下),以及新聞媒體(包括政論節目)宣傳及報導不實疫情及疫苗資訊者,違反新聞倫理、自律製播原則者,建議除了重罰及強制自主澄清以外,同時納入撤照名單,以正視聽。
殷鑑近年部份新聞媒體會將節目內容同步上傳至Youtube直播,除了播報時事新聞與政論節目,同時部份節目接受網友評論及斗內等情況。最近疫情爆發期間,發現部份新聞媒體,不論是時事報導及政論節目,均存在違反新聞專業及倫理,以及認為意圖誤導民眾視聽等情況,發現情況如下:
總結而論,目前國內廣電三法,仍無法提升與保障各家新聞媒體播報品質,以及嚴格遵守新聞自律及倫理原則。言論自由不代表無限上綱,藉由建議修訂申訴機制及廣電法規,確保新聞媒體做到自律準則,保障民眾閱聽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