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全日空
已附議26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74個附議
當事利害關係人對於政府之行政決策或行政作為認為有侵害權益之嫌,得以連署方式啟動行政程序法第54~66條規定發起舉辦聽證會。對於政府未能針對網路參與平台或其他陳情請願管道所提出質疑的問題做出完整回應或迴避關鍵問題時,當事利害關係人和行政機關兩造在公開的聽證會上得以陳述及提證並接受民意的檢驗。建議由行政機關法務部門和提議人民代表儘速針對連署門檻和啟動程序等相關施行細則進行協商討論。
其目的完全符合國家發展委員會6月29日新聞稿所提出的「從單向附議到雙向溝通,促進公共政策多元參與」的精神,並開啟由民意連署發動行政調查聽證的完整民主機制。讓施政者的決策或行政作為接受公開聽證檢驗以落實責任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