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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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陽節是傳統的民俗節日,大家會在當天準備粿、粽、牲禮…等豐盛的祭品祭拜祖先,另外無法依不同祭日逐一祭拜先人的民眾也會選擇在重陽節統一作祭。從這點來看重陽節的重要性其實不亞於清明、端午、中秋及春節等放假的民俗節日。
另外重陽節敬老崇孝的傳統也正符合現今隔代斷鍊嚴重及高齡化社會的需求。為長者訂定屬於自己的節日,除了讓他們備感尊榮,更能享受到家人陪伴的天倫之樂。而子女們也能在侍奉長輩的過程愛屋及烏,發揮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精神,形成社會敬老的風氣。
現今雖有教育部規定的祖父母節(八月的第4個禮拜日),但對象過於狹隘,內容偏重教育層面且與台灣的風俗民情脫勾,無法引起國人的共鳴,更嚴重的是日期處於暑假中,學校無法於課程中融入,實施效果不彰。
故主張應以固有的重陽節出發,將其訂定為民俗國定假日全國放假一天以符合社會發展及民俗的需求。
重陽節是老人的節日,政府應時因應107-04-10內政部說出,台灣已邁入老年化社會,理應訂定老年人的節日,讓時日不多的老人可以盡早享受天倫之樂
為弘揚孝道,香港政府在1977年應本地華人社群的要求,將重陽節納入法定假期,澳門亦跟隨香港政府,將重陽節定為公眾假期。
已有弘揚孝道前例,中華民國台灣,應該更加看待老人的福祉,
1.增進老人享受天倫之樂的時間。
2.這個國定假日是為了家族情感而制定,故若在連續假期中,增加此節日,則可以帶動旅遊及觀光,並促進家庭和諧,讓遠在他方工作的年輕人,可以回家敬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