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Derek7533967
已附議71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29個附議
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最高罰6000元
該條款為只顧撇清行人地獄之名,在思慮欠周情況下,在立法院4月15日三讀通過,只為了急於撇清行人地獄之名,反向的造就了行人亂象,影響交通,甚至發生事故,民怨四起
建議暫時取消該條款,應思慮周全再實施,避免因行人亂象,造成事故傷亡
影響--交通塞車大打結
禮讓行人的交通新制上路,駕駛和騎士格外小心,但各地都出現有行人「停留」在行人穿越道上不動,時間長達快一分鐘,反而影響交通的狀況出現,讓騎士們進退兩難,就連大眾運輸的公車駕駛都得禮讓三分。
影響--交通事故,駕駛傷亡
行人亂象甚至釀成車禍事故,造成更多忙碌單位,警察局,救護車,醫院醫護人員,事故調解單位....等等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