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爛政治
檢核未通過
嚴格審核保外就醫人,病以好、不準守規定、直接上手銬帶回牢籠。
現在保外就醫已經成為有錢有勢人逃避牢獄的法條,在保外就醫法條裡第三條第六、除維持日常生活及職業所必需外,未經監獄許可,不得從事與治療顯然無關之活動。
但是一堆沒病裝病,請個醫療團隊掩護自己生病保外就醫,在外面吃好住好,我們這些老百姓奉公守法的人還能相信台灣法律嗎?台灣是個民主的國家,不是一個人一個政黨能干涉我們的法律,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當一個一個犯罪的人卻可以用保外就醫逃避刑期,在外面住豪宅、吃好過的如此的奢華,還不準守保外就醫規定。
醫療鑑定不能只有一個醫院的鑑定,如果醫院、醫生有政治色彩或收取金錢做出錯誤的鑑定。
因該修改保外就醫規定,沒有病或沒有準守規定的人直接上銬帶回監獄繼續服刑,希望透過大家的力量讓我們台灣司法變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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