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Ming
檢核未通過
本案建議事項:
社交或論壇網站發佈輿論或言論,須强制規定附上新聞出處、時間日期或易於辨識發佈訊息地區或國家相關資訊。如有爭議性質網路評論(或市調或民調),須在評論下方(或顯明區域)標示其它相關新聞出處,及該新聞立場傾向,為求資訊平衡,不同立場新聞篇幅須各佔一半。
選舉前30(或60)日內、天災或緊急狀態期間,限制境外地區發佈留言輿論與評論次數及品質。期間發佈爭議或喧染性質新聞、輿論或留言評論,業者須先進行事實查核後才能發佈輿論。
網路無國界,民間逐漸意識到不當使用社交網路或論壇網站散播網路流言輿論的嚴重性。隨者數位技術日新月異,人工智能不易辨識,高度移花接目之影像技術(例如Deepfake)問世,不僅影響民眾閱聽權益,更影響政策施行目標,不得不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