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菸害防制法第17條修正建議

提議者 Jaybar

已附議7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93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3-03-23
檢核
2023-03-23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3-05-22
菸害防制法第17條修正建議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中華民國政府於3月22日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案,其中第17條條文將禁菸年齡由18歲提高至20歲。

條文通過的當下,原本18~19歲在吸菸的人瞬間就變違法人士,本提議者認為此法應有緩衝時間,將條文修改為3/22後滿18歲的人民才開始將禁菸年齡提高至20歲。

利益與影響

對18至19歲的民眾吸菸權益相關,不應因條文通過而導致原本合法吸菸的人民變成違法。

0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