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黛黛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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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男女平權及新一世代的風氣之下,離婚已經更為常見。
離婚後,孩童雙方家長皆健在,但多數文件上仍以「單親」來描述離婚狀況。
事實上,除自願放棄權利之外,依照法律規定,在孩童未成年之時,父母皆有探視權,也必須隔周照護。
爸爸媽媽仍然健在,以字面上來看「單親」一詞,似乎不太適用於現實狀況。
小孩從有一個爸爸媽媽的家,變成「爸爸家」、「媽媽家」,如此而已。
希望社會大眾能以更公平的角度去看待這一件事情
在時代的更迭中,這樣的族群、學生會越來越多
期待在文件的製作時,能夠考量到家長與小孩的難處
在名稱上以較中立的態度去闡述這樣的狀況。
期待看到「單親」一詞調整為「父母分居」
希望大家能夠體諒,不管父母有沒有在一起
大家愛小孩的心,是不會改變的。
利益:
促進社會以較公平的角度去看待離婚族群的孩子,去標籤化
讓孩子也以更健康的眼光看待自己的家庭
影響:
「單親」一詞已不再適用現今社會,
孩子並不認為自己是單親,孩子仍然擁有爸爸、媽媽兩方的愛
事實上也只是爸媽居住地分開而已,應該使用「父母分居」一詞更能較適切的說明家庭狀況。
還請各位附議與提供意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