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Starry Dreams, Clear Snowy N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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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前言
校園本應是安全學習的場域,但近年來校園霸凌事件頻傳,且逐漸呈現「組織化」與「暴戾化」趨勢。部分加害者利用黑道背景自居,或透過社群媒體對受害者進行無底線的羞辱與勒索。當現行《性別平等教育法》或《防制校園霸凌準則》僅止於校內行政輔導時,往往無法有效嚇阻具社會背景的暴力行為。本提案旨在補強法律漏洞,防止校園淪為黑道的「預備訓場所」,守護每一位學生的基本安全權。
二、 提議原因
1. 霸凌手段「社會化」與「黑子化」
根據警政署與教育部數據分析,校園暴力事件中涉及「糾眾鬥毆」、「限制自由」及「恐嚇取財」的比例逐年攀升。加害者常自詡為特定組織成員,利用黑道名號威脅受害者不敢告發,使校園成為治安死角。
2. 法律保護傘的誤用
現行少年事件處理法以「保障」為名,但在實務上常讓加害者產生「反正是少年,不會坐牢」的僥倖心理。對於情節嚴重的集體霸凌或具黑道色彩的行為,若缺乏實質的強制力介入,輔導機制往往淪為空談。
3. 網路霸凌的毀滅性影響
現在的霸凌不僅發生在校園,更延伸至網路。透過拍攝凌辱影片上傳、公開受害者個資,造成的心理創傷是永久性的,且常導致受害者產生自傷意念,嚴重破壞社會安全網。
4. 校方權限與行政壓力的困境
許多校方因擔心影響校譽或缺乏偵查權,對涉及校外勢力的霸凌案件採取「大事化小」的態度,導致受害者求助無門,甚至被迫轉學,形成「懲罰受害者」的不公現象。
三、 建議(解決方案)
1. 增訂「黑道勢力介入校園霸凌」加重處分
凡霸凌行為涉及「自稱組織成員」、「受組織指使」或「利用組織名義恐嚇」者,應視為組織犯罪之預備行為,強制警察機關介入偵辦,不應僅由校方輔導。
2. 建立「受害者強制保護令」制度
參考《家庭暴力防治法》,針對校園霸凌受害者,政府應建立快速核發的「校園安全保護令」,強制加害者不得接近受害者,並要求加害者家長負起監督連帶責任。
3. 加害者「強制移送專案矯正」
針對情節重大(如致人重傷、強拍私密影片、集體勒索)之霸凌者,應強制脫離原學校環境,進入專門的行為矯正輔導機構,並接受為期至少一年的定期治安訪視。
4. 數位霸凌即時下架機制
授權數位發展部與警政署建立快速通道,針對涉及校園暴力、凌辱之影像,強制社群平台於 2 小時內下架,並回溯追蹤散布者之責任。
四、 政策怎麼改(行政分工)
內政部(警政署): 成立「校園安全特搜小組」,針對有黑道背景介入之校園霸凌案件採取「主動偵查」,而非被動等待校方報案。
教育部: 修正校園霸凌處理準則,將「受害者保護」列為第一優先,禁止校方以「和解」為名施壓受害者。
法務部: 研議針對「具組織色彩之少年暴力行為」提高法律處遇級別,強化嚇阻力。
衛生福利部: 提供霸凌受害者長期的心理諮商補助,並將霸凌者列入「高風險行為人」資料庫進行跨部會監控。
挽救破碎家庭: 預防霸凌導致的悲劇,保護受害者的身心發展,同時導正偏差少年,防止其正式滑入黑道深淵。
重建校園秩序: 讓學生明白「暴力必有代價」,恢復校園安寧,提升國家教育品質。
斬斷黑道人源: 阻止黑道透過霸凌行為在校園樹立威信並吸收成員,從源頭降低社會治安成本。
建立法治社會素養: 透過明確的獎懲與保護機制,讓青少年從小學習尊重他人與守法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