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SK
已附議31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69個附議
一、改為分數制:
改以準確分數表示成績,成績標準由分數表示,而不是級分或ABC等第。
二、級分級距縮減:
增加更多分級
會考:ABC→ABCDEF
學測:15級→20級以上
目前現象:差一題差一級,但能力相近;成績標準無法代表能力區間。極有可能因為現在的成績表示方式而錯失人才,造成學校選材困難(太多一樣成績的學生,學校必須以更多方師篩選學生)以及考生焦慮或遺憾(考完了不知道這個成績是否能申請想要的學校,等第範圍太大,不定性極高)。
舉例:109年學測國文,頂標前標皆為13,無法看出學生能力差異。表有許多學生集中於中上位置,然如此無法有效分辨學生程度,大學端難設定要求標準。
若能改善此現象,例如以分數致或者級分、等第級距縮減,將能使升學管道更加保障學校及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