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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讓公務人員組工會,維護公務人員相關權益

提議者 Blue

已附議2103 (時間已截止)

尚須2897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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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1-06-04
檢核
2021-06-0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1-08-06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公務人員雖為公法上特殊權利關係,唯獨公務人員無法組工會。

公法上特殊權利關係有教師、軍人、學生、公務人員。唯獨公務人員不能組工會但其他特殊權利關係卻能組工會?

公務人員也是人。在疫情期間公務人員還是堅守崗位甚至還要在危險的時刻去值班解決人民所需。

政府如果只因公務人員是政府所聘用的公法關係不給予私法相對平等權益,請問人人平等不適用於公務人員嗎?

利益與影響

當公務人員有需要發聲,卻因為跟國家為特殊權利關係無法維護自己權益,試問,若不是經濟不景氣,業界難以生存。誰想報考公務人員求安穩?

眾多政策法規都是偏袒人民,難道公務人員就不是臺灣人民之一嗎?

倘若某天又回到沒人想當公務員的時代,請問今天國家有政策誰去實行?

國家應該體恤公務人員也是人民 也需要受到應有權益。什麼職業都有節日為何唯獨公務員沒有一個公務員節可以紀念?公務人員的命就不是命嗎?公務人員並非不用繳稅,但卻飽受社會輿論。

一般民眾有一樣的公法執行,公務人員也亦同。

但一般民眾擁有的福祉,公務人員卻沒有。

是否應通過讓公務員合法組工會捍衛公務員的基本權益?

57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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